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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哈尔滨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员选拔测试方案

来源:哈尔滨理工大学 2009-1-26 16:16:28

根据教育部教学厅[2009]1号、黑招考办普招字[2006]3号以及教育部教学司函[2007]20号文件精神,2009年我校决定招收“文化统一考试”和“文化单独考试”的两类高水平运动员。为保证选拔测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坚持在组织上做到严密、严谨、严格,测试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本测试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学校主管领导、体育教学部、招生就业指导处、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体育专项测试领导小组。测试工作由体育教学部负责组织,招生就业指导处参与,纪检监察部门对测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报名条件、招生项目、招生计划及报名程序
详见我校发布的《哈尔滨理工大学2009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三、报名、测试的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09年3月9日
报名地点:哈尔滨理工大学西区1号楼201室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测试时间:
2009年3月10日
文化单独考试
2009年3月11日
田径:8:30——11:30;游泳:14:00——16:00
2009年3月12日
乒乓球:8:30——11:30;健美操:14:00——16:30
集合时间及地点:按各项目测试时间要求提前半小时到哈尔滨理工大学西区体育教学部集合。
四、选拔测试方法
1、田径、游泳项目
根据考生报考的测试项目按照各项目最新竞赛规则要求测试运动成绩。参加径赛项目测试的考生每组测试人数不得少于两人(少于两人报考的项目除外),考生个人所需器材自备。
2、健美操项目
考核内容共分三项:(1)竞技健美操自选套路(50分);(2)基本技能(40分);(3)基本形态(10分)。聘任裁判员5-6人,按照2005-2008竞技健美操规则进行评判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裁判员得分的平均值即是考生的最终成绩。考生所需的伴奏带、光盘等自备。
3、乒乓球项目
    考核内容为男、女分组赛,考生人数少于10人时,采用5局3胜制,多于10人时,采用3局2胜制,决出名次后由裁判员依据比赛名次先后及评价内容从高到低进行打分,考生的最后得分在80分(含)以上认定为合格,80分以下认定为不合格,其中文化单独考试的考生最后得分需达到90分(含)以上方能认定为合格。
各项具体测试内容及标准详见附件《哈尔滨理工大学2009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项目内容及标准》。
五、选拔录取方法
测试结束后,测试成绩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根据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和学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的需要,确定合格的运动员名单,同时下发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成绩合格证。专项测试合格的运动员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后,按要求报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部门和教育部备案并公示。
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运动员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单独考试的高水平运动员只需参加高考报名),其填报志愿时第一志愿必须填报我校。若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部门组织进行体育专项统一测试的,则需参加其统一测试并合格。
我校将对公示备案的合格运动员,按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部门规定予以办理录取手续。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文化单独考试的高水平运动员,学校对其进行文化课考试,确认能够完成专业培养教育任务的报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部门审核并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六、组织纪律
凡报名的高水平运动员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测试,否则不予测试。测试中如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将取消测试资格,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所有参加测试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自觉抵制各种干扰,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防弄虚作假、替考、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任何领导不得说情。纪检监察部门对测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于违规违纪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先行免职(职务、职称),然后由学校党委研究决定下一步的处理意见。
七、哈尔滨理工大学咨询电话
纪检监督:0451-86390030;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0451-86390111;
体育教学部:0451-86390377。

                            


                              哈尔滨理工大学
                              2009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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