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能从事竞技体育运动、学校体育、社区体育的教学与科研、训练与竞赛、组织与管理、咨询与指导、经营与开发等方面的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与专业 招生学校具体招生计划与专业由省教育、计划部门另行下达。 三、招生对象与条件 1、招生对象:各中等职业学校体育类专业(包括体育运动学校、体育学校、体育中专班、师范学校、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等)应历届毕业生;省优秀运动队具有高中阶段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在训队员(限报运动训练专业)。 2、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和限报条件按照教职成[2006]1号文件的要求执行。 四、报名 1、报名:体育类专业考生必须按照教职成[2006]1号文件的要求于2006年4月5日至12日在各市教育局对口招生部门报名(请注明专业考试项目),进行摄像、体检,并参加2006年6月7日至8日全省对口升学文化课统一考试。 2、专业课加试报名:参加体育类专业课加试的考生携带身份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于2006年6月16日到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报名,并按规定缴纳专业课考试有关费用。 五、专业课考试 (一)考试科目: 1、一般素质。 2、专项素质。即考生从田径、游泳、摔跤、柔道、跆拳道、拳击、举重、散打、乒乓球、网球、手球、篮球、足球、体操、击剑、武术、水上等项目中任选一个项目参加专项考试。 专业考试内容依据2006年《安徽省体育类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专业考试纲要》。 (二)考试时间: 专业课考试由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地址:合肥市芜湖路97号,联系电话:0551-2880675,联系人:庄老师、童老师)。 日程安排如下: 时 间 6月17日 6月18日 上午 一般素质 专项素质 下午 一般素质 专项素质 六、建档 省招办根据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划定建档线,建档工作由考生所在地市教育局职教部门负责。 七、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招办统一组织下,在专业成绩达线的考生中,根据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要求,按文化课和专业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八、照顾政策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秀运动员可以免试入学: ①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前8名获得者; ②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前6名获得者; ③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前3名获得者; ④球类集体项目、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者。 (二)加分政策 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总分加20分;二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总分加10分。其它加分因素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只享受一次政策性照顾。 优秀运动员照顾录取的资格审查工作由省体育局负责。省体育局按教育部和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审查汇总后,向省招办报送免试推荐表和照顾加分审查意见一览表,由省招办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
(来源:安徽省教育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