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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音乐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2011年招生简章

来源:四川音乐学院 2010-12-16 19:59:40

 

专业考试不分初复试,一次进行。除钢琴外,其它乐器均由考生自备。考生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和专业《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专业笔试和面试科目考试。

各专业(考试类型)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1.作曲专业(三年制中专):①视唱练耳15分(视唱、听力测试);②歌曲写作50分(根据指定的歌词写作单旋律歌曲一首);③乐理与和声基础知识25分(参考李重光编著的《音乐理论基础》、斯波索宾《和声学》上册);④钢琴演奏10分(演奏车尔尼299以上程度的练习曲一首,中、外乐曲一首;曲目自选,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2.钢琴专业:①视唱练耳100分(视唱、听力测试);②钢琴演奏100分[演奏车尔尼299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一首(巴赫二部创意曲或以上程度复调乐曲,巴赫平均律只要求演奏赋格部分),中、外乐曲或大型乐曲中任选一首(大型乐曲包括奏鸣曲、变奏曲、回旋曲、组曲,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曲目自选,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3.手风琴专业: ①视唱练耳100分(视唱、听力测试);②手风琴演奏100分[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4.双排键电子琴专业: ①视唱练耳100分(视唱、听力测试);②双排键电子琴演奏100分[演奏(钢琴、手风琴、电子琴等键盘乐器均可)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5.管乐(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萨克斯、圆号、小号、长号、大号)、打击乐专业:①视唱练耳100分(视唱、听力测试);②乐器演奏100分[管乐:演奏音阶(连音、断音),练习曲一首,乐曲二首(曲目自选)。打击乐:从小军鼓、马林巴、定音鼓、民族打击乐、爵士鼓中任选两种或两种以上乐器各演奏一首乐曲(曲目自选)]。

6.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专业:①视唱练耳100分(视唱、听力测试);②弦乐演奏100分[演奏音阶一条,练习曲一首,乐曲二首(曲目自选)]。

7.古典吉他专业: ①视唱练耳100分(视唱、听力测试);②古典吉他演奏100分[演奏音阶、琶音,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曲目自选)]。

8.民乐(二胡、琵琶、笙、唢呐、竹笛、扬琴、古筝、古琴、柳琴、中阮)专业:①视唱练耳100分(视唱、听力测试);②演奏100分[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二首(曲目自选,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9.声乐专业(美声、民族唱法):①视唱练耳100分(视唱、听力测试);②声乐演唱100分[准备四首歌曲(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两首);由考点统一安排伴奏老师,考生自备伴奏用谱]。

10.音乐舞蹈专业:①视唱练耳100分(视唱、听力测试);②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50分[演唱:准备歌曲两首(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一首);由考点统一安排伴奏老师,考生自备伴奏用谱。演奏:演奏练习曲、乐曲各一首(曲目自选,乐器不限)];③舞蹈表演50分(自选舞蹈片段,自备CD伴奏带,时间2至3分钟)。

11.声乐专业(通俗唱法):①视唱练耳100分(视唱、听力测试);②声乐演唱100分[准备四首流行歌曲(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两首);考生自备CD伴奏带]。

12.流行器乐【电吉他、电贝司、民谣吉他、爵士鼓、键盘(合成器)】专业:①视唱练耳100分(视唱、听力测试);②流行器乐演奏100分[电吉他、电贝司、民谣吉他:演奏两个八度音阶一条,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曲目自选)。爵士鼓:演奏8小节以上的节奏段,按要求演奏指定节奏型。键盘(合成器):演奏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曲目自选)]。

13.歌舞表演专业: ①视唱练耳100分(视唱、听力测试);②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50分[演唱:准备歌曲两首(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一首,考生自备CD伴奏带)。器乐演奏:演奏练习曲、乐曲各一首(曲目自选,乐器不限)];③舞蹈片段50分(自选舞蹈片段,自备CD伴奏带)。

音乐类(考试类型1-13)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100分。其中作曲专业(考试类型1)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音乐类其他各专业(考试类型2-13)的“视唱练耳(视唱、听力测试)”科目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视唱40分、听力测试60分)不计入总分,在专业划线时单独划定“视唱练耳(视唱、听力测试)”科目单科成绩的合格线。

14.舞蹈表演(民族舞、中国古典舞、现代流行舞)专业: ①面试[A.目测外形 B.语言表达(自我介绍)];②基本功测试(A.柔韧 B.旋转 C.弹跳 D.技巧展示);③艺术表现力 [自备舞蹈片段,风格不限,自备CD伴奏带]。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均计入总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15.影视表演专业:①朗诵(自备文稿);②艺术特长展示(舞蹈片段,形体展示);③声乐演唱(演唱歌曲一首,自备CD伴奏带)。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均计入总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16.播音主持专业:①指定文稿朗读;②朗诵(自备文稿);③艺术特长展示(声乐演唱、舞蹈表演、器乐演奏等形式均可)。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均计入总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17.美术【艺术设计、美术绘画(中国画、油画)】专业:①素描;②色彩(水粉、水彩);③速写。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均计入总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六年制中专各专业《视唱练耳》考试范围:

①.视唱:一个升降号以内,常见的拍子及节奏型;

②.模唱(听力测试):单音组、和声音程(包括所有自然音程),大、小、增、减三和弦原转位,4-6小节单旋律。

三年制中专、五年制大专各专业《视唱练耳》考试范围:

①.视唱:二个升降号以内,常见的拍子及节奏型;

②.模唱(听力测试):单音组、和声音程(包括所有自然音程),大、小、增、减三和弦原转位,4-6小节单旋律。

(三)文化考试

各专业考生均需参加由我校组织的文化考试。报考六年制中专、四年制中专的考生,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报考三年制中专、五年制大专的考生,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均计入总分。

考试科目 考生类别 参考教材 范围
语文 小学毕业生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试验教科书(北师大版) 五年级上下册、六年级上册
初中毕业生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试验教科书(人教版) 八年级上下册、九年级上册
数学 小学毕业生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试验教科书(北师大版) 四年级至六年级上册
初中毕业生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试验教科书(北师大版) 七年级至九年级上册
英语 初中毕业生 人民教育出版社《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试验教科书》简称《人教版教材》 七年级至九年级上册

七、体检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健康复查,如发现身患疾病,不宜继续学习者,退回原户籍所在地(地区)。

八、录取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考及专业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一般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九、考生注意事项

(一)各专业收费标准一律按当年相关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附中六年制中专实行分段制,即初中三年后,经考核,思想品德和成绩合格即升入高中阶段学习,学费以当年高中新生学费为准。五年制大专实行分段制,即高中三年后,经考核,思想品德和成绩合格即升入专科学习两年,学费以当年本、专科新生学费为准。

(二)为保证招生质量,增加监督机制,招生委员会将对部分专业进行抽查,其抽查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最终成绩和录取依据。

(三)新生入学后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新生入学后第一年为试读期,试读期内,应在原户籍所在地学校(地区)保留学籍,学习成绩或品德不符合要求者,根据教育部对艺术院校的规定,应予以退回原户籍所在地。

(五)不接受函报。考生食宿、旅费和体检费一律自理。

(六)省外新生必须迁移户口,四川户籍新生均自行确定是否迁移户口,一经迁移则不能更改〔凡自行确定不迁移户口的四川籍新生,高考时必须回到正住户口所在县(市、区)招办参加文化报名及文化考试〕。

(七)本简章由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成都市新生路6号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

邮政编码:610021

咨询电话: 学院招生处(028—85430270)

音乐附中(028—85430479)

艺术附中(028—89390068)

招生网址:http://zsw.scc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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