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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2009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来源:湘潭大学 2008-12-23 18:39:51

湘潭大学2009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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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是一所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 是湖南省人民政府、国家教育部重点支持建设学校。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活跃校园文化生活,2009年我校将继续面向湖南省招收艺术特长生。

一、报名条件

1、符合国家教育部有关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报考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符合湖南省教育厅2009年有关文件规定的艺术特长生条件者;

3、思想品德优秀、文艺特长突出、文化成绩优良、身体健康;

4、五官端正,报考舞蹈类,女生身高不低于1.62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2米;报考声乐类,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特别优秀者,身高可适当放宽;

5、获湖南省教育厅组织的湖南省中学生“三独”比赛二等奖以上奖励。

二、招生项目

1、舞蹈类:古典舞、民族舞、现代舞;

2、声乐类:民族唱法、美声唱法;

3、器乐类:除钢琴以外的其它器乐(我校今年不招钢琴考生)。

三、报名及测试

1、报名材料

(1)《湘潭大学2009年艺术特长生招生专业测试报名表》,一式两份。(点击此处下载报名表)

(2)一寸免冠同底近照三张(黑白彩色均可,其中两张粘贴报名表上),背面注明学生姓名、性别、学校名称。

(3)高中阶段参加湖南省中学生“三独”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测试时上交原件)。

(4)以上材料及自荐信,请于2008年12月31日17:00前寄达或者直接交到湘潭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招生科(湘潭大学学生活动中心210),邮编:411105。来函请注明“艺术特长生”字样,逾期不予报名。

2、测试

经资格审查,初选合格者,参加专项测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测试合格名单公示

经我校艺术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我校将报省教育厅审批,并在湘潭大学招生网上公示。

五、录取办法

对艺术专业测试成绩符合我校要求,并签订协议的考生,按照湖南省教育厅2009年有关文件规定的艺术特长生录取政策予以录取。

六、其它事项

1、考生测试时需要携带学生证、身份证(无身份证者需带户口簿复印件)、“三独”比赛获奖证书原件。

2、考生参加测试的食宿行等相关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咨询电话

湘潭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0732—8293275,8293987(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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