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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湖南省音乐联考专业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来源: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06-12-12 9:27:08

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1.以声乐、器乐、钢琴、理论作曲为主科的考生,其专业考试于2月1日至10日在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统一进行。考生凭《2007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专业考试证》(以下简称《专业考试证》)、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缴费,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按主科门类(声乐、器乐、钢琴、理论作曲等)分批次进行,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顺 序

主科

地  区

报 到

第一批

理论作曲

全省各市州

1月31日

声乐

郴州、永州、张家界、怀化、自治州

第二批

器乐与钢琴

全省各市州

2月1日

第三批

声乐

常德、岳阳、衡阳、邵阳、娄底

2月3日

第四批

声乐

长沙、株洲、湘潭、益阳

2月4日

  第一批和第二批考生的练耳(笔试)和音乐基础理论(笔试)考试于2月6日上午9:00~11:40进行,第三批和第四批考生的练耳(笔试)和音乐基础理论(笔试)考试于2月6日下午1:30~4:10进行。考生须在考前到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了解有关事项,准时参加自己所在批次的考试,过时不予补考。
  2.以舞蹈为主科的考生,其专业考试统一于2月4日至9日在吉首大学艺术系(吉首市砂子坳校区)进行。练耳(笔试)和音乐基础理论(笔试)考试于2月6日上午9:00~11:40进行。考生须在考前到吉首大学艺术系了解有关事项,准时参加考试,过时不予补考。考生凭《专业考试证》、身份证于2月2日至3日到考点报到,参加专业考试。
  3.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含中师)、成人中专毕业生对口报考音乐专业的考生,与普通高中毕业生一同参加专业考试。
  4.考生参加考试时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考试道具、乐器(钢琴除外)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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