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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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200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来源: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 2007-3-12 15:28:00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拟于2007年在艺术与传媒学院(系)增设数字媒体艺术(网络与视频艺术方向) 艺术类本科专业,文理兼招,面向全国计划招生90人,欢迎广大艺术类考生报考。

一、学院概况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是经教育部(教发函[2005]64号)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京教计[2005]31号)批准,按照新的机制和新的办学模式于2005年建立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是教育部直属高校在京举办的第一所独立学院。

学院的举办方北京邮电大学对学院的教学和管理负责。学院紧密依托其雄厚的教育资源,同时秉承其团结,勤奋,严谨,创新的优良传统与办学特色,坚持以育人为根本,教学为中心,坚持教育创新,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形成具有进取精神,团队精神,人文精神,专业精神的学院文化,旨在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和专业技能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艺术与传媒学院创意中心设有数字音频与音乐、数字影视、数字娱乐、创意美术、电信增值和网络媒体六个工作室。


二、招生专业及总计划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招生地区

层次

学制

招生对象

收费标准

数字媒体艺术

(网络与视频艺术方向)

90

面向全国招生、分省招生计划将在考生填报志愿前确定并公布

本科

四年

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艺术类考生,文理兼招。

  费:32000/学年

住宿费:2000/学年

注:2007年暂不在上海、西藏、内蒙古、甘肃、青海进行艺术类招生。


三、专业介绍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网络与视频艺术方向)为艺术类本科专业,旨在培养国家发展文化产业重点项目急需的电脑动画、网络游戏、数字音视频、数字影视编导等人才。

主要课程有:大学英语、计算机图形设计与应用、动画原理、平面构成、立体构成、色彩构成、原画设计、三维建模与制景、摄影与摄像、数字音频制作、动画剧作、CG高级技术、视听语言、视频特效与合成、非线性编辑等。

本专业的毕业生可在游戏、动漫、广告、影视、广播、信息、家电等行业从事各类数字媒体的编导制作、产品开发以及艺术设计等工作。

本专业学制为四年,学生在修业期限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学分,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颁发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北京邮电大学授予文学学士学位并颁发证书。

艺术与传媒学院(系)同时还设有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网络与视频技术方向,普通理工类)、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数字传媒经营与管理方向,普通文史类),报考这两个专业的考生无需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通过当地高考网上录取,欢迎广大非艺术类考生报考。


四、录取规则

1、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在高考结束后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2、在省级招办为本地考生统一组织美术类专业考试(简称“省统考”)的省份,学院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获得省统考美术类专业合格证书的考生方可填报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网络与视频艺术方向)志愿。录取时根据考生的专业课省统考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综合考虑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3、在省级招办不为本地考生统一组织美术类专业考试的省份(如:北京市、山东省),学院也不在当地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学院承认2007年在当地进行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的第一、第二批次本科院校发放的美术类或艺术设计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录取时根据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综合考虑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北京市的考生在取得任何一所在京进行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的第一、第二批次本科院校发放的美术类或艺术设计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后,需于2007年4月20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到我院招生办公室进行登记与确认,然后才可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填报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网络与视频艺术方向)志愿。

京外不设美术类专业“省统考”省份的考生在取得任何一所在当地进行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的第一、第二批次本科院校发放的美术类或艺术设计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后,无需先到我院进行登记与确认,可直接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填报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网络与视频艺术方向)志愿。

4、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出有替考等违法、违纪行为,取消其录取或入学资格。

5、上述规定如与考生所在省份录取政策有差异,则以当地录取政策为准。


五、文化课考试

1、所有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按所在省份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具体考试要求按考生所在省份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2、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网络与视频艺术方向)只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艺术类考生。


六、其他

1、政审和体检:考生的政审和体检按户口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2、复查: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3、就业:学生毕业后通过双向选择、供需见面的方式自主择业,学院提供就业指导与服务。


七、联系方式

艺术与传媒学院:

专业咨询:010-61227728(8:00--17:00)  13901383481(18:00--22:00,李老师)

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61227578       61227318  

咨询传真:010-61227811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狼垡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综合办公楼二层

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狼垡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招生办公室(收)

邮    编:102613

网    址:zhaoban.ccbup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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