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 南 艺 术 学院二0 0八年招生简章
( 省内普通类 )
云南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制
二00七年十一月
一、 2008年招收专业、学制、考试类型、录取原则及收费情况(表)
系别 |
招 收 专 业 |
学制 |
学费 |
录取原则 |
考试类型 |
音 |
音乐表演本科 |
4 |
1 |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
非统考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本科 |
4 |
1 |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
非统考 | |
音乐学本科(师范类) |
4 |
0.85 |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
省统考 | |
音乐学本科(民族音乐学) |
4 |
0.85 |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
非统考 | |
美 术 学 院 |
美术学本科(师范类) |
4 |
0.85 |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
省统考 |
美术学本科(专业类) |
4 |
0.85 |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
非统考 | |
绘画本科 |
4 |
1 |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
非统考 | |
艺 |
艺术设计本科 |
4 |
1 |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
省统考 |
艺术设计本科 |
4 |
1 |
按文化与专业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
非统考 | |
艺术设计学本科 |
4 |
0.85 |
按文化与专业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
省统考 | |
动画本科 |
4 |
1 |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
非统考 | |
摄影本科(商业摄影与媒体) |
4 |
1 |
按文化与专业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
非统考 | |
戏 |
表演本科 |
4 |
1 |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
非统考 |
表演本科(模特与服装造型) |
4 |
1 |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
非统考 | |
戏剧学本科 |
4 |
1 |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
非统考 | |
戏剧影视文学本科 |
4 |
1 |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
非统考 | |
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 |
4 |
1 |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
非统考 | |
导演本科 |
4 |
1 |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
非统考 |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本科 |
4 |
1 |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
非统考 | |
舞蹈 |
舞蹈学本科 |
4 |
1 |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
非统考 |
舞蹈编导本科 |
4 |
1 |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
非统考 | |
表演本科(舞蹈表演) |
4 |
1 |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
非统考 | |
艺术教育本科 |
4 |
1 |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
非统考 | |
电影电视艺术系 |
广播电视编导本科(影视编导) |
4 |
1 |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
非统考 |
摄影本科(影视摄影) |
4 |
1 |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
非统考 | |
艺术文化系 |
公共事业管理本科 |
4 |
0.85 |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
非统考 |
职业教育学院(高职专科) |
电脑艺术设计 |
3 |
1 |
认可省统考设计类专业成绩 |
省统考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3 |
1 |
认可省统考设计类专业成绩 |
省统考 | |
表演艺术(歌舞表演) |
2 |
1 |
认可非统考舞蹈表演专业成绩 |
非统考 |
注:一、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数及省外计划分配详见云南省及相关省区每年四-五月的《招生报》。
二、凡报考我院各专业的考生(含三校生),文化考试必须参加全国高考 。
三、录取时,文化与专业成绩必须达到最低控制线,方能按各专业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二、 报名及考试时间
按省招办统一要求,今年凡报考艺术类各专业(含统考及非统考)的考生,均须先在户口所在地招办办理资格报名手续,并领取《报考资格证》。具体报名及考试时间为:
(一)、 资格报名时间:2007年12月12日—12月16日,逾期不再补报。(报名办法详见报考程序部分)
(二)、 专业考试及报名时间:
1. 非统考专业报名时间:2008年1月12日—1月13日
非统考专业考试时间:2008年1月15日—1月18日
2. 统考专业报名时间:2008年1月19日—1月20日
统考专业考试时间:2008年1月22日—1月26日
三、 统考类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
(一)、 音乐学(师范类)本科,总分320分
1. 音乐素质测试(笔试,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2. 音乐基础理论(笔试,以满分20分计入总分)
3. 声乐演唱(自选歌曲1-2首,要求演唱完整,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4. 键盘乐器演奏(自选曲目1-2首,要求演奏完整,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二)、 美术学(师范类)、艺术设计(室内设计、景观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设计学本科,实行一次性考试,成绩共用,考生可根据考试成绩选报各相关专业志愿,总分250分。
1. 素描——造型准确,光影表现,限用铅笔(三小时,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2. 色彩——限用水粉、水彩(三小时,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3. 速写——结构比例准确(半小时,以满分50分计入总分)
四、 非统考类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
(一)、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本科(总分300分)
1. 《音乐基础理论》以满分40分计入总分
2. 《和声》以满分40分计入总分
3. 《旋律写作》(歌曲创作)以满分60分计入总分
4. 《器乐写作》(旋律发展)以满分60分计入总分
5. 《键盘》以满分30分计入总分
6. 《视唱练耳》以满分60分计入总分。其中《视唱》20分,程度为两升两降以内,《练耳》40分。
7. 面试:以满分10分计入总分
(二)、 音乐表演(演唱)本科(总分300分)
1. 《音乐素质测试》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2. 《音乐基础理论》以满分30分计入总分
3. 《视唱》以满分20分计入总分
4. 《专业主科》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5. 《专业综合素质测试》以满分50分计入总分
演唱考试要求:①《专业主科》:演唱自选歌曲一首。②《专业综合素质测试》:形象目测、音域、音色测试、普通话朗诵(内容自选)。
(三)、 音乐表演(键盘)本科(总分300分)
1. 《音乐素质测试》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2. 《音乐基础理论》以满分30分计入总分
3. 《视唱》以满分20分计入总分
4. 《专业主科》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5. 《专业综合素质测试》以满分50分计入总分
钢琴考试要求:①《专业主科》:车尔尼740以上练习曲一首、巴赫平均律一首(序曲与赋格),奏鸣曲快板乐章或乐曲一首。②《专业综合素质测试》:音阶、琶音(任选一首三个升降以上大调及关系小调)、视奏。
手风琴、巴杨琴考试要求:①《专业主科》:练习曲(车尔尼299以上或相等程度练习曲一首)、复调作品(巴赫二部创曲或相等程度复调作品一首)、乐曲(外国或中国作品一首)。②《专业综合素质测试》:音阶、琶音(C、F、G大调;a、d、e和声小调、C大三和弦分解琶音、A大三和弦分解琶音)、视奏。
(四)、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唱、演奏〈古典吉他、电吉他、电贝斯、流行键盘、架子鼓、萨克斯〉)本科(总分300分)
1. 《音乐素质测试》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2. 《音乐基础理论》以满分30分计入总分
3. 《视唱》以满分20分计入总分
4. 《专业主科》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5. 《专业综合素质测试》以满分50分计入总分
演唱考试要求:①《专业主科》:演唱自选歌曲一首(流行风格)。②《专业综合素质测试》:规定曲目片断演唱测试。
器乐考试要求:①《专业主科》:音阶、练习曲各一首(自选)、乐曲一首(自选),要求演奏完整。②《专业综合素素质测试》(指定):含乐曲视奏、流行音乐和弦功能视奏。
(五)、 音乐表演(管弦/打击: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萨克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西洋打击乐)本科(总分300分)
1. 《音乐素质测试》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2. 《音乐基础理论》以满分30分计入总分
3. 《视唱》以满分20分计入总分
4. 《专业主科》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5. 《专业综合素质测试》以满分50分计入总分
管乐考试要求:①《专业主科》:西洋打击乐专业用木琴或马林巴演奏乐曲二首(曲目自选),其余专业演奏乐曲二首(曲目自选)。②《专业综合素质测试》:西洋打击乐专业用小军鼓或定音鼓演奏练习曲一首;其余专业演奏音阶(连音、断音)、练习曲一首、视奏。
弦乐考试要求:①《专业主科》:演奏乐曲1—2首(曲目自选)。②《专业综合素质测试》演奏音阶、琶音、双音、练习曲一首、视奏。
(六)、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本科(总分300分)
1. 《音乐素质测试》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2. 《音乐基础理论》以满分30分计入总分
3. 《视唱》以满分20分计入总分
4. 《专业主科》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5. 《专业综合素质测试》以满分50分计入总分
中国乐器考试要求:①《专业主科》:自选练习曲一首、自选乐曲二首。②《专业综合素质测试》:视奏。
(七)、 音乐学(民族音乐学)本科(总分300分)
1. 《音乐基础理论》以满分30分计入总分
2. 《音乐素质测试》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3. 《视唱》以满分20分计入总分
4. 《论文写作及音乐学基础知识》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论文写作50分,音乐学基础知识50分)
5. 《面试》以满分50分计入总分
(八)、 绘画、美术学(专业类)(总分250分,二专业实行同场一次性考试,考生可根据考试成绩选报各相关专业志愿)
1. 素描——3小时,造型准确,光影表现形体,限用铅笔(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2. 色彩——3小时,色调准确,色彩表现力好,限用水粉、水彩表现(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3. 速写——半小时,构思新颖,构图完整,造型准确,任选铅笔、炭笔、钢笔、圆珠笔等工具表现(以满分50分计入总分)
(九)、 动画、艺术设计(服饰艺术设计)、艺术设计(民族民间艺术与设计)、摄影(商业摄影与媒体)本科(四专业实行同场一次性考试,考生可以根据考试成绩选报相关志愿,总分250分)
1. 速写及卡通造型——限用铅笔表现(以满分150分计入总分)
2. 色彩——限用水粉或水彩表现(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十)、 表演(戏剧)本科(总分200分)
1. 集体小品表演——根据主考教师出题进行(以满分50分计入总分)
2. 命题小品——根据主考教师出题进行(以满分70分计入总分)
3. 自备朗诵——文体不限(以满分60分计入总分)
4. 特长展示——经主考教师同意,可进行小品、歌唱、舞蹈、艺术体操、美术、曲艺、器乐演奏等,考试用具自备(以满分20分计入总分)
(十一)、 导演本科(总分200分)
1. 命题导演小品表演——根据主考教师出题进行(以满分80分计入总分)
2. 影视剧评论(以满分70分计入总分)
3. 命题讲述故事——根据主考教师出题进行(以满分50分计入总分)
(十二)、 戏剧影视文学(总分200分)
1. 记叙文写作(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2. 影视剧评论(以满分70分计入总分)
3. 面试:命题讲述(以满分30分计入总分)
(十三)、 戏剧学本科(总分200分)
1. 散文写作(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2. 影视剧评论(以满分70分计入总分)
3. 面试:命题讲述(以满分30分计入总分)
(十四)、 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总分200分)
1. 自备朗诵——自选散文、小说片段、诗歌或寓言一篇(以满分50分计入总分)
2. 即兴朗诵——根据主考教师出题进行(以满分70分计入总分)
3. 即兴讲述——根据主考教师出题进行(以满分80分计入总分)
(十五)、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本科(总分200分)
1. 素描(以满分80分计入总分)
2. 色彩(以满分80分计入总分)
3. 速写(以满分40分计入总分)
(十六)、 表演(模特与服装造型)本科(总分200分)
1. 基本素质测试(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1). 穿泳装、整体形象目测(身高及身体比例测量)
(2). 自选舞蹈表演(要求穿形体服)
2. 整体测试(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1). 形体及舞蹈动作模仿
(2). 模特T台表演模仿(要求穿高跟鞋)
(十七)、 舞蹈学本科(总分300分)
1. 舞蹈素质测试(基本素质,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2. 舞蹈自选片段(限2分钟以内,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3. 舞蹈即兴、模仿(每考生仅选一项,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注:本专业今年限招女生。
(十八)、 表演(舞蹈)本科(总分300分)
本专业考试实行初、复试,初试合格者方能参加复试。
1. 初试面试科目:
(1). 目测:身高、体重、指距、上下身比例、形象等
(2). 舞蹈素质测试
(3). 舞蹈自选片段
2. 复试面试科目:
(1). 舞蹈能力测试(以满分100分记入总分)
(2). 舞蹈自选片段(限3分钟以内,以满分100分记入总分)
(3). 舞蹈即兴、模仿(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备注: 1、初试成绩不记入总分;
2、初、复试的舞蹈自选片段要求两个不同的作品;
3、本专业今年招生男女不限。
(十九)、 艺术教育本科(总分300分)
1. 舞蹈基本素质测试(以满分50分计入总分)
2. 音乐基本素质测试(以满分50分计入总分)
3. 舞蹈自选片段(限2分钟以内,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4. 声乐演唱(自选歌曲一首,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二十)、 舞蹈编导本科(总分300分)
1. 自创舞蹈片段(限2分钟以内,以满分70分计入总分)
2. 即兴表演(以满分70分计入总分)
3. 命题结构(笔试,以满分50分计入总分)
4. 命题创作(以满分110分计入总分)
(二十一)、 广播电视编导(影视编导)本科(总分200分)
1. 影片分析(以满分50分计入总分)
2. 视听素质测试(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3. 面试(以满分50分计入总分):
(1). 自我介绍与朗诵(自选,时间不超过3分钟)
(2). 艺术素质测试(包括文艺影视常识等)
(3). 艺术特长展示(除钢琴外,自备乐器或工具)
(二十二)、 摄影(影视摄影)本科(总分200分)
1. 色彩——根据文字描述进行命题绘画创作,强调透视与色彩表现能力(以总分80分计入总分)
2. 图片分析(以满分70分计入总分)
3. 面试(以满分50分计入总分)
(1). 自我介绍与朗诵(自选,时间不超过3分钟)
(2). 艺术素质测试(包括文艺影视常识等)
(3). 艺术作品展示(美术、图片摄影作品)
(二十三)、 公共事业管理(含艺术管理、文化产业管理)本科(总分270分)
1. 笔试——文史知识、艺术常识、艺术作品或文化艺术现象分析、活动策划案等。(以满分150分计入总分)
2. 面试——口试(回答提问)、综合艺术素质测试(编讲故事、朗诵等)、艺术专业特长展示。(以满分120分计入总分)
五、 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 考生必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为繁荣社会主义文化艺术事业努力学习。
凡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身体健康,均可报考。
(二)、 专业要求:
1. 声乐演唱类考生应具有较好的听音、辩音、节奏感、音乐记忆力和识谱能力(简谱或五线谱均可),发声器官良好,能较完整地演唱歌曲,会一种乐器或具备学乐器的条件;乐器演奏类考生应能较熟练地进行本专业乐器演奏,演奏基本方法正确,具有较好的音准、节奏感、具有较强的音乐表现能力。
2. 音乐学(含专业类及师范类)及作曲类考生应五官端正、发声器官无疾病、无口吃,有一定的普通话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
3. 美术类考生应无色盲、色弱。报考艺术设计专业类考生,须具备一定的数学、外语基础。
4. 表演类考生应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口齿清楚;男身高1.72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无色盲、色弱,裸视1.0以上,发声器官无疾病,有较强的普通话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女生应考时均需着紧身衣;准备高跟鞋。
5. 表演(模特与服装造型)本科专业男生身高要求1.80以上,女生身高1.68米以上。
(三)、 年龄不限,婚否不限。
(四)、 军队战士须经大军区政治部同意,并出具准考证明,方可报考。
(五)、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 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艺术院校(系科)的在校生和毕业生。
2.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成人高等学校在校生和毕业生。
3. 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非毕业班在校生。
4. 上一年和当年被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艺术院校(系科)、中等专业学校录取而不报到,或因徇私舞弊、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及被取消报名资格或入学资格等未满两年的学生。
5. 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及劳教期间的劳教人员。
6. 未取得《云南省中学生体育标准合格证》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六、 报名考试程序
(一)、 今年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报名分为在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的资格报名和招生院校专业考试报名两次进行,即艺术类考生在专业考试前必须按规定时间先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报名,符合报考条件者,领取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考生再持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及身份证按规定时间直接到我院进行专业考试报名,参加考试。凡未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进行资格报名者,均不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 资格报名要求:
1. 应届毕业生持所在学校介绍信,在职,从业人员持单位证明,其他考生持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人民政府介绍信;
2. 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证书;
(三)、 专业考试报名要求:
1. 考生持县(市、区)招办签发的《报考证》及身份证直接到我院报考,按报考须知要求,办理专业考试手续,并按规定标准缴纳考试费,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2000]138号文件规定,每专业(人次)考试费100元。
2. 允许考生跨报我院专业相近的两个系或两个以上专业;须分别报名、分别交费、分别考试。
3. 我院招生考试分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普通高考)两次进行,专业考试成绩达到专业初选线的考生持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专业准考证》和《文化考试通知单》在我省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报名时间内,直接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文史类或理工类的文化考试。文化考试时也必须出具专业考试《报考证》,《专业准考证》及《文化考试通知单》。未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或专业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报考艺术类专业。
七、 政审、体检及录取
(一)、 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负责对考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
(二)、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并注意相关科目成绩,参照考生填报志愿,德、智、体、美全面考核后,按计划择优录取。
特别提醒:
1. 所有专业的考试合格初选线由我院根据各专业的特点自行确定;
2. 根据教育部规定,云南艺术学院作为云南省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自行划定本院在全国各省区(含省内)招生录取时的各专业文化最低控制线,在录取前报有关省级招办或招生院备案即可;
3. 英语单科成绩须达到40分以上,方可录取。
4. 录取结果,请于8月中旬登录云南艺术学院校园网查询:www.ynart.edu.cn
5. 根据文化部、国家教育部和云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录取新生实行试读制,试读期为一学年;试读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转为正式生。试读不合格者取消试读资格,退回户口所在地单位、地区。
八、 考点设置
专业考点(含统考类及非统考类)设在云南艺术学院内,乘2路、26路、90路、106路及8路公共汽车到昆医附二院站下车后向前走100米,或到麻园站下车后向后走300米,即可到本院。
九、 其它
考生所需的画具、乐器(钢琴除外)一律自备,报考费、车旅费、食宿费自理;误考、缺考一律不予补考。考试成绩通知本人,不公布、不查卷,可以查分。
本院地址:昆明市西郊麻园9号
招生简章、专业考分、录取结果查询:www.ynart.edu.cn
电话、传真: (0871) 6249078、6249336
邮 编: 650101
(本简章每份成本费人民币5元,函索加邮资,平信1.20元,请详细注明本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