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科目
(一)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考试形式为面试,分初试和复试,以复试成绩为最后成绩。考试过程录像。考生不允许化妆。
1、初试(总分100分)
(1)指定稿件播读。(70分)
(2)考官提问。(30分)
2、复试(总分100分)
(1)指定新闻稿件播读并评述。(播读40分,评述45分)
(2)才艺展示(声乐、器乐、舞蹈、戏曲任选其一)。(15分)
(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考试形式为笔试,总分100分,考试时长2小时。
1、影视材料评析:根据提供的影视材料写1200-1500字的评析性文章。(50分)
2、命题编写故事:围绕给定的元素编写1200-1500字的故事。(50分)
(三)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
考试形式为笔试,总分100分,考试时长2小时。
1、影视材料评析:根据提供的影视材料,写1200-1500字的评析性文章。(50分)
2、分镜头文案设计:根据提供的资料,设计分镜头文案,考察画面分析能力和写作能力。(50分)
备注:同时报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和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的考生,只需参加一次考试。考试科目为影视材料评析、命题编写故事和分镜头文案设计三项,考试时间长2.5小时。
二、校考计划
校考计划为初步意向,将根据报名人数和教育部下达规模调整。
专业名称 |
北京 |
河北 |
黑龙江 |
安徽 |
福建 |
山东 |
河南 |
湖南 |
甘肃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5 |
15 |
15 |
10 |
6 |
12 |
12 |
8 |
15 |
广播电视编导 |
5 |
30 |
15 |
28 |
15 |
30 |
28 |
15 |
30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5 |
20 |
12 |
18 |
12 |
25 |
18 |
18 |
12 |
三、校考日程
省份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点名称及地址 |
甘肃 |
1月20日-21日 |
1月22日-24日 |
甘肃省广播电视学校 兰州市盐场路1240号 |
北京 |
1月23-24日 |
1月25-26日 |
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 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东里8号 |
福建 |
1月26日-27日 |
1月28日-29日 |
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大学城 |
黑龙江 |
1月26-27日 (网报) |
1月31日 |
黑龙江东方学院哈南校区 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哈南19路1号 |
山东 |
截止2月16日17:00(网报) |
2月19日-20日 |
由济南市招生办公室确定 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
湖南 |
2月17日-18日(现场确认) |
2月19日-20日 |
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二里半 |
河南 |
2月22日 |
2月23日-24日 |
郑州市第二十四中学 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109号 |
河北 |
2月22-23日 |
2月24-25日 |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北校区 石家庄高新区湘江道39号 |
安徽 |
3月2日-3日 |
3月4日-5日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丹霞校区 合肥经济开发区大学城丹霞路8号 |
四、录取原则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所在省份文史类第二批本科最低控制线的75%后,按校考成绩进档并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和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校考合格,按高考文化成绩进档并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贵州省使用广播电视统考成绩。统考成绩合格,按高考文化成绩进档并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校考考生应执行当地关于参加相应专业的省级统考的政策规定。
五、身体条件要求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考生身高男生不低于1.73米,女生不低于1.63米;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夜盲;五官端正;牙齿整齐。
2、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要求考生矫正视力不低于4.8,无平足。
六、成绩查询
校考成绩、合格线、名次在学院网站(www.arft.net或www.cusx.edu.cn)查询,不寄发成绩通知单或合格证。合格考生数按最终计划1:4的比例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