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考 试 科 目 |
面向省份 |
音乐学 |
050401 |
专业科目:演唱或演奏
基础科目:①乐理 ②视唱练耳 |
湖北、江西、湖南、山东、河北、内蒙古、甘肃 |
舞蹈学 |
050409 |
专业科目:成品舞(古典舞、现代舞或芭蕾舞)
基础科目:①基本功 ②民间舞 | |
美术学 |
050406 |
①素描 ②色彩 | |
艺术设计 |
050408 |
①素描 ②色彩 | |
广播电视编导 |
050420 |
专业科目:即兴表演
基础科目:①综合知识(含文化、文学、影视) ②故事写作 |
1、报名信息采集:考生持 “艺术类考生报名资格登记表”及身份证填写考生登记表。
2、经考点报名系统确认考生信息。
3、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见准考证)。
4、发放专业合格证:根据教育部及各省相关文件精神,按照专业招生计划的4倍发放专业合格证。
第八条、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在专业(举办联考的专业考生须参加联考且联考成绩在本科合格线以上)和文化成绩双上线的前提下,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艺术设计专业按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相加排序,择优录取(认可联考专业成绩的省份按该省招办投档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专业40%、文化60%相加排序,择优录取。
第九条、专业学费标准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