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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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四川音乐学院招生简章(省内)

来源:四川音乐学院 2010-12-9 19:46:36

音乐学(音乐教育)及音乐舞蹈专业(考试类型22-23):总分满分为4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三)表演类专业

24、【戏剧影视表演、影视表演、电影电视配音】各专业:①语言(自我介绍;自备作品脱稿考查: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小说片断等任选一种体裁);②声乐自备歌曲一首(美声、民族、通俗、原生态唱法不限);③形体(舞蹈、武术、体操不限,自由展示);④表演(命题表演)。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四)播音与主持类专业

25、【播音与主持、双语(英、汉)播音与主持】各专业:①朗诵(自备作品背诵:现代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小说片断任选一种体裁,时间在2分钟之内);②普通话水平(指定作品朗读);③命题即兴评述(考生抽题后评述,时间在2分钟之内)。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 舞蹈表演类专业

26、【中国舞表演、中国古典舞表演与教育、中国舞表演与教育、现代流行舞蹈】各专业:①面试[A.目测外形 B.语言表达(自我介绍)];②基本功测试(A.柔韧 B.旋转 C.弹跳 D.技巧展示);③艺术素质(A.摹仿 B.即兴表演);④艺术表现力[自备舞蹈片段或组合,风格不限,自备伴奏带(限单曲CD)]。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六)编导类专业

27、【专题节目编辑制作、文艺节目编辑制作、电视剧制作、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文艺新闻、影视制片管理、影视剪辑、非线编辑与特技合成】各专业:①影视片分析(剧情片、纪录片、广告片等,笔试);②编写故事(笔试);③编导创意(节目策划、广告创意、声画组合等,考生抽题后口试,时间在3分钟以内)。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注:凡报考以上各专业(考试类型24-27)的四川考生,均须到四川大学望江校区考点报名参加专业考试。315日至316日上午专业报名,317日下午公布分组名单和考试时间安排,318日至22日进行面试科目考试(其中编导类专业319日下午笔试科目考试)。

(七)美术类专业

28、【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码媒体设计、装饰艺术设计);绘画(中国画、油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影视服装化妆设计);动画[二维动画、三维动画、数字插图、影视电脑动画、影视化妆造型、影视美术、游戏设计与制作、新媒体(音频与视频)设计与制作、计算机插图设计与制作、数字空间规划与场景设计];工业设计;雕塑】各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①素描:静物或人物;②速写:人物动态;③色彩:风景或静物。素描、色彩、速写单科成绩满分各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考生考试所用的画板或画夹、颜料、画笔、小画凳等工具一律自带。画板或画夹不能大于4开,在画板或画夹上不能有任何图案,考生所带画架不得高于80公分;试卷上不得使用定画液、透明胶。

注:凡报考以上美术类各专业的四川考生,须按省考试院划定的片区参考。成都考点: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自贡考点:四川理工学院(汇东新校区);绵阳考点:绵阳师范学院;乐山考点:乐山师范学院;南充考点:西华师范大学(新校区);达州考点:四川文理学院老校区。20101224日专业报名,1225日下午至1226日专业考试。

六、文化考试

凡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凡不在正住户口所在地就读,或在外地参加专业、文化补习班的考生,必须回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参加文化报名及考试。违反这一规定者,责任自负。

七、政考及体检

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由考生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按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规定统一办理。根据艺术专业的要求,对思想品德的考核和身体健康的检查要做到客观公平,防止弄虚作假。

八、录取办法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省定的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音乐学(理论)、音乐治疗、音乐传媒、公共事业管理、戏剧影视文学、专题节目编辑制作、文艺节目编辑制作、电视剧制作、影视编导、文艺新闻、影视制片管理、影视剪辑、非线编辑与特技合成各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此外其他各专业均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单科要求:成都美术学院的本科各专业均要求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专科各专业不低于40分(专业成绩优秀者外语单科可适当降低)。双语(英、汉)播音与主持专业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戏剧影视文学、专题节目编辑制作、文艺节目编辑制作、电视剧制作、音乐学(理论)、音乐治疗、音乐传媒各专业要求高考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

九、注意事项

(一)“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独立学院)”招生相关要求详见《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2011年招生简章》。

网址:http://www.cymyadc.com/ 咨询电话: 08166357996

(二)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凡报考我院各专业的四川考生均须到省考试院统一设置的各类专业考点报考。

(三)“视唱练耳及乐理(三)”科目的“练耳及乐理”实行客观题笔试,考生采用机读卡答题(考生自备2B铅笔,请在正规文具商店购买)。各专业的笔试科目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迟到误考自负其责。

(四)凡报考声乐(美声、民族唱法)、合唱、音乐剧、歌剧表演、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舞蹈等专业的考生需自备伴奏用谱,考场统一安排伴奏人员;考生是否须检查发声器官,由主考教师在专业考试期间根据考生具体情况确定。

(五)音乐类各专业考生“器乐演奏”考试均不得使用伴奏。

(六)身高要求:中国舞表演、中国古典舞表演与教育、中国舞表演与教育、双语(英、汉)播音与主持、歌剧表演、音乐剧、戏剧影视表演、声乐(美声、民族唱法)各专业女生须达到1.60米以上,男生须达到1.70米以上。

(七)报考我校考生在参加文化考试时,文理兼收,外语语种不限[双语(英、汉)播音与主持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各专业新生进校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八)我院招收港澳台学生和境外学生(留学生)(详见四川音乐学院港澳台和留学生招生简章)。

(九)四川音乐学院当年录取的音乐表演和理论专业本科生,经学院专家委员会认定专业特别优秀者可享受14年学费减、免及提供参加学院认可的专业比赛所需部分费用。

(十)各专业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十一)为保证招生质量,增加监督机制,招生委员会将对部分专业进行抽查,其抽查成绩将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最终成绩和录取依据。

(十二)新生入学后两月内,学院将进行专业和身体复查,凡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三)四川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电子邮件传送到各市(州)招办,考生凭《报考证》于54日至55日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领取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凡对专业成绩有疑问需查询的考生一律在59日至513日期间,凭《报考证》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办理查分登记,逾期不再办理。查分结果由各类专业考务办公室通知考生。

(十四)严禁考生将任何通讯工具及电子产品(手机、MP3MP4、录音机、相机等)带入考场,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规则》,违者将按教育部和我省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省专业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文化、专业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

(十五)不接受函报。考生食宿、旅费和体检费一律自理。

(十六)本简章供四川考生专用,由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成都市新生路6号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

邮政编码:610021

    话:(02885430270(咨询电话)    85430284(传真电话)

招生处网站:http://zsw.scc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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