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名额及办学属性、学历学制
1.招生名额:全国招收普通本科3500名、高职专科1000名、中职升高职200名。(本年度招生计划最终以自治区教育厅审批下达文件为准)
2.办学属性: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 学历学制:本科四年制(含中英和中美校际交流2+2项目);高职专科三年制及中职升高职三年制。
二、招生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报考条件者及华侨、港、澳、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简称联招办)规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我院。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依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招生范围: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高职专科投放招生计划地区请详细查看附表1,中职升高职专业以广西中职学校对口招生为主。
3. 报考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五官端正,身心健康,且符合报考专业的体检要求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均可报考,外语仅限英语语种,文理兼招。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学费、报考时间及考试科目和要求、各专业设考点地区等详见附表1,各地区考点考试时间安排详见附表2。
四、报名方式
1.我院在广西、湖南、湖北、河南、江西、山东、广东、江苏、山西、河北、安徽、甘肃、浙江、重庆、福建、黑龙江省(直辖市)设点组织专业考试(各考点专业考试项目请查看附表一),外省已设有考点及已安排专业考试的地区,考生必须在该省我院指定考点报名参加考试,不允许跨省报考,否则专业成绩视为无效。不设考点或所在省(直辖市)考点没有安排考试的专业,考生可根据报考的专业选择就近的考点或在南宁已设的外省不设点地区考生的考点参加考试(考生赴考前必须了解所到省的考点是否接受外省考生报名和考试安排)。
2. 广西考生可兼报两个以上考试类别(以代号分类),外省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考试类别报考,不允许兼报两个以上(含两个)考试类别。
3. 报名验交材料:⑴广西籍考生持《2013年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卡》、本人身份证直接到我院南湖校区(南宁市教育路7号)报名。⑵外省考点有报名系统组织报名的,考生持户籍所在地(市、区)招生办签发的2013年艺术类专业高考《报考证》(各地名称不同)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直接到考点报名。有以下情况:①考点无专门报名系统组织报名;②不设考点地区的考生;③所在省考点没有安排所报的专业须跨省报考的考生;除以上证件外,报考前还须在我院网上下载《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贴在我院《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的背面)及本人近期同底片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和报考专业),持以上材料直接到现场报名。⑶如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遗失须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须贴有本人近照加盖公章);⑷如委托他人代替报名,提供的验交材料要齐全,报名信息必须准确,一旦报名确认不能更改。⑸不设考点地区的考生或所在省考点没有安排所报的专业须跨省报考的考生,本人必须持相关材料到专业设有考点的省现场报名及参加考试。
4. 报考收费:广西考生报名费30元/人,考试费美术类专业110元/人、非美术类专业150元/人,兼报两个以上专业另加收考试费45元/科.人(不含重复考试科目);外省考生报考费美术类专业150元/人、非美术类专业220元/人(含初试和复试费用)。以上收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有关批文执行。
六、录取
1.录取原则按照国家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有关文件规定以及我院2013年《招生章程》相关规定执行(可登录我院招生资讯网查看)。
2.本科专业由我院自行划定文化考试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填报志愿以后),文化分数线确定后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办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3. 凡填报我院本科各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取得我院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资格,录取时根据考生政审体检情况、专业考试成绩、文化高考成绩以及填报志愿顺序进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4. 华侨、港、澳、台地区的考生专业成绩已取得合格资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联招办的要求,政审体检合格,将按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5. 高职专科考生专业必须取得高考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资格,文化成绩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职专科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6. 按照国家招生规定,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方能取得正式学籍,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隐瞒病史、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
七、其他说明
1.本科中英、中美校际交流2+2项目为我院与英国格林多大学和美国西俄勒冈大学校际合作项目(均为公立大学),入学就读前两年在国内学习,学费标准35000元/年,后两年在国外学习,出国后按合作学校标准收取学费(英国学费约为7000英镑/年、美国学费约为18000美元/年)。对两年后无法出国学习者,按学院有关规定申请转入相应专业学习,学费标准9000元/年。
2.新生入学后,享受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考生报名考试期间,一切费用自理。
4.学院教学区域分为:南宁南湖校区、相思湖校区、西校区及桂林校区。
5.我院本、专科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及相关信息均以本年度《招生简章》、《招生章程》和我院招生资讯网页公布的信息为准,如有与国家教育部和自治区招生政策不符的,则以国家教育部和自治区招生相关政策为准。对其他个人和机构有关我院本、专科的招生信息,我院一概不作解释,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6.为确保我院本专科招生公平竞争和公正选拔,学院纪委在考试和录取期间全程监督(电话0771—5333130)。
7.本简章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有关内容调整或变更的,学院将在招生资讯网及时发布信息,以发布新的信息为准,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招生资讯网。
(注:本科中英、中美校际交流2+2项目、中职升高职《招生简章》及相关信息可登陆我院招生资讯网详细查看)
学院招生办地址: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南湖校区)
电 话:0771-5333126 5317393(传真)
网 址:http://zsb.gxai.edu.cn
邮 编:530022
附表1:本、专科招生专业(方向)及计划、考试科目、学费标准、设考点地区、报考条件及招生范围
院(系) |
考试类别 代号 |
本 科 招 生 专 业 (方向) |
招生计划 |
学费 (元/学年) |
考 试 科 目 |
设考点地区 |
报考 条件 |
招生 范围 | |||||
广 西 考 生 |
外 省 考 生 | ||||||||||||
设计学院 |
01 |
艺术设计学 |
35 |
9,000 |
命题写作1 (文化、专业分数比例为7:3) |
广西、湖北、湖南、河南、山东、广东、山西、江苏、河北、安徽、甘肃 |
报考者均要求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有一定身高,无妨碍学习的生理缺陷及疾病,相关专业具体要求为:
(1)美术类专业要求无色盲;音乐、舞蹈类听力正常,身体无残疾,手指无残缺等妨碍学习和表演的疾病。
(2)音乐表演(演唱、流行音乐、民族音乐表演)、表演(歌舞表演)专业,身高要求:女生158cm以上、男生170cm以上,形象好;
(3)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身高要求:女生160cm以上、男生170cm以上;
⑷表演(舞台影视表演)、舞蹈学、舞蹈学(舞蹈表演与教育)、表演(国标舞、现代舞)专业(方向),要求年龄16—21岁;身高要求:女生160cm以上、男生170cm以上,形象好。
⑸艺术教育(音乐教育)专业及艺术教育专业(统考音乐类和表演类考生),要求身高女生156cm以上、男生168cm以上。 |
面向全国招生 | |||||
美术学院 |
美术学(美术史论) |
40 | |||||||||||
艺术教育学院 |
02 |
艺术教育(美术教育) |
150 |
①色彩1 ②速写1 |
广西、湖北、湖南、河南、山东、广东、山西、江苏、江西、河北、福建、安徽、浙江、甘肃、黑龙江
(注:1、甘肃省不接受广告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2、黑龙江省不接受广告学、艺术教育[所有专业方向]、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报考) | ||||||||
美术学院 |
绘画(中英、中美校际交流2+2项目) |
100 |
35,000 | ||||||||||
绘画(油画、版画、水彩、装帧插图、电脑绘画、多媒体综合艺术、数字印刷艺术)、摄影 |
290 |
9,000 | |||||||||||
造型 艺术系 |
绘画(壁画)、雕塑 |
160 | |||||||||||
桂林中国画学院 |
中国画 |
60 | |||||||||||
03 |
书法学 |
120 |
①书法临摹 ②书法创作 | ||||||||||
04 |
产品设计(中国民艺设计应用) |
35 |
① 基础图案 ② 图形创意 |
①色彩2 ②素描 | |||||||||
动画(中国画与水墨动画设计) |
35 | ||||||||||||
设计学院 |
动画(中英校际交流2+2项目) 视觉传达设计(中英、中美校际交流2+2项目) |
150 |
35,000 | ||||||||||
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装潢艺术设计、装帧艺术设计、商业美术插画设计)、产品设计(旅游品艺术设计、陈设艺术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艺术设计、服装与形象设计)、动画、动画(新媒体艺术设计) |
265 |
9,000 | |||||||||||
建筑艺术设计学院 |
艺术与科技、风景园林 环境设计、环境设计(室内艺术设计) |
300 | |||||||||||
造型 艺术系 |
公共艺术 |
60 | |||||||||||
|
05 |
广告学(广告设计、网络广告设计) |
50 |
①速写2 ②命题创作 |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场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 |
50 |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30 | ||||||||||||
06 |
广告学(广告策划、媒体创意) |
52 |
①影视作品分析 ②命题写作2 (文化、专业分比例6:4) |
广西、湖北、湖南、河南、山东、广东、山西、江苏、江西、河北、重庆、安徽、甘肃、浙江、黑龙江
(注:黑龙江省不接受广告学、艺术教育[所有专业方向]的考生报考) | |||||||||
戏剧影视文学 |
40 | ||||||||||||
广播电视编导(影像数字传播、电视编辑与网络传媒) |
50 | ||||||||||||
广播电视编导(中英校际交流2+2项目) |
40 |
35,000 | |||||||||||
07 |
播音与主持艺术(中英校际交流2+2项目) |
70 |
①指定文稿朗诵 ②即兴评述 |
初试:①指定文稿朗诵 ②即兴评述 复评:根据考生以上科目现场初试视频记录及相关资料,再由本院五位以上考评专家组进行综合评定最终专业成绩。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男女比例为1:1) |
9,000 | ||||||||||||
08 |
表演(舞台影视表演) (男女比例为1:1) |
22 |
①朗诵 ②形体 ③演唱 ④即兴小品 |
初试:①朗诵 ②形体 ③演唱 ④即兴小品 复评:(与07考试类别复评要求相同) | |||||||||
艺术教育学院 |
09 |
艺术教育(音乐教育)[以演唱、演奏、舞蹈(广西考生)为主] 艺术教育(音乐教育(中美校际交流2+2项目) |
250 |
①中美项目 收费35000②其他专业 收费9000 |
①乐理 ②听音记谱 ③视唱 (注:《乐理》、《听音记谱》科目成绩认可全区统考成绩) |
④演唱或演奏 |
①乐理 ②模唱 ③视唱 |
初试:④演唱或演奏 复评:(与07考试类别复评要求相同) | |||||
或舞蹈 | |||||||||||||
管弦系 |
10 |
音乐表演【演奏(管弦)】 |
150 |
9,000 |
④演奏 | ||||||||
音乐学院 |
音乐表演【演奏(民乐、键盘)】 | ||||||||||||
11 |
音乐表演(演唱) |
80 |
④演唱 | ||||||||||
12 |
音乐表演 (流行音乐)[以演唱为主] |
40 | |||||||||||
13 |
音乐学(民族音乐学、音乐史论、音乐文化传播) |
40 |
①乐理 ②听音记谱 ③视唱 |
④中西音乐史与音乐学常识 |
④中西音乐史与音乐学 常识 |
广西、湖北、湖南、河南、山东、广东、山西、河北、甘肃 | |||||||
14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20 |
④作曲与和声 |
④作曲与和声 | |||||||||
15 |
录音艺术 |
40 |
④录音基础常识 |
④录音基础常识 | |||||||||
民族 艺术系 |
16 |
音乐表演(民族音乐表演) |
30 |
①视唱 ②演唱 ③专业素质面试 |
广西 | ||||||||
艺术教育学院 |
17 |
艺术教育 |
50 |
(认可各省统考美术类、音乐类、表演类专业合格成绩) |
| ||||||||
舞蹈学院 |
18 |
舞蹈学 |
20 |
①基本功 |
②民族舞或舞蹈剧目(片段) |
初试:①基本功 ②民族舞或舞蹈剧目(片段) 复评:(与07考试类别复评要求相同) |
广西、湖北、湖南、河南、山东、广东、山西、江西、河北、重庆、安徽、甘肃、浙江、黑龙江 | ||||||
舞蹈学(舞蹈表演与教育)(男22、女70) |
92 | ||||||||||||
19 |
舞蹈表演(现代舞) (男女比例为1:1) |
20 | |||||||||||
20 |
舞蹈编导 (男10、女12) |
22 |
②民族舞或舞蹈剧目(片段) ③即兴表演 |
初试:①基本功 ②民族舞或舞蹈剧目(片段) ③即兴表演 复评:(与07考试类别复评要求相同) | |||||||||
21 |
舞蹈表演(国标舞) (男女比例为1:1) |
26 |
②国标舞(拉丁舞或摩登舞) |
初试:①基本功②国标舞(拉丁舞或摩登舞)复评:(与07考试类别复评要求相同) | |||||||||
东盟 艺术系 |
22 |
表演(歌舞表演)(男25人、女75人) |
100 |
表演以《演唱》为主:①演唱(主科) ②舞蹈(副科) 表演以《舞蹈》为主:①舞蹈(主科) ②演唱(副科) |
表演初试:以《演唱》为主认可我院音乐表演《演唱》主科初试成绩;以《舞蹈》为主认可舞蹈学专业初试成绩。 复评:(与07考试类别复评要求相同) |
| |||||||
人文学院 |
23 |
文化产业管理(演艺策划与管理、文化项目创意与管理、文化旅游策划与管理)、 音乐学(文化艺术管理) |
220 |
艺术基础 (文化、专业分比例为7:3) |
广西、湖北、湖南、河南、山东、广东、山西、江苏、江西、河北、安徽、甘肃、黑龙江(注:黑龙江省不接受文化产业管理专业考生报考) | ||||||||
院(系) |
类别 |
高 职 专 科 招 生 专 业 |
计划 |
学费 (元/学年) |
广 西 考 生 |
外 省 考 生 |
招 生 范 围 | ||||||
职业技术学院 |
高职 |
室内设计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多媒体设计与制作、装饰艺术设计、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舞蹈表演 (三年制) |
1000 |
9,500 |
(认可各省统考相关专业合格成绩) |
广西、湖北、湖南、河南、山东、广东、山西、江苏、江西、河北、福建、安徽、甘肃、浙江、重庆、黑龙江 | |||||||
中职升高职 |
动漫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多媒体设计与制作、音乐表演、舞蹈表演 (三年制) |
200 |
9,500 |
(考试办法按广西教育厅中职升高职有关规定执行) |
广西(主要对口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