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吉林 |
内蒙古 |
辽宁 |
黑龙江 |
北京 |
山东 |
河南 |
河北 |
湖南 |
江苏 |
江西 |
山西 |
安徽 |
学费标准(元/年)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20 |
0 |
4 |
6 |
3 |
10 |
10 |
8 |
10 |
0 |
0 |
0 |
0 |
6280 |
美术类 |
50* |
0 |
9 |
13 |
0 |
39 |
37 |
30 |
12* |
35 |
30 |
30 |
20 |
5490 |
音乐表演 |
4 |
0 |
0 |
0 |
0 |
3 |
6 |
3 |
4 |
0 |
0 |
0 |
0 |
6280 |
音乐学(师范) |
18 |
2* |
5* |
2* |
0 |
28 |
13 |
10 |
20 |
3* |
3* |
3* |
3* |
6280 |
舞蹈学 |
6 |
0 |
2* |
0 |
0 |
6 |
7 |
20 |
7 |
0 |
0 |
2* |
0 |
6280 |
说明:
1.以上为预定招生计划,学校将视实际生源情况做出相应调整,数字后带*号表示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其他计划数按校考成绩录取,需参加学校组织校考。
2.所有专业文理兼招。
3.各省具体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公布为准。
二、报考条件
1、凡符合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有关艺术类专业体检标准者,均可报考我校。
2、报考美术类专业考生应有一定的专业基础,无色盲、色弱。报考音乐学、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及发音器官疾病。报考舞蹈学专业考生,形象、形体应符合舞蹈学专业培养条件。
三、专业课考试
(一)校考报名
1.报考我校美术类(美术学、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各省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并合格。
2.报考我校艺术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相应专业课考试(相关安排详见下表)。
省份 |
校考专业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报名、考试地点 |
吉林 |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 |
1月5-6日 |
1月7-8日 |
北华大学东校区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1月9日 |
1月10-11日 |
北华大学东校区 | |
北京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1月9日 |
1月10-11日 |
北华大学东校区 |
黑龙江 |
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 |
1月20-21日 |
1月22日 |
黑龙江东方学院 |
江苏 |
美术类 |
1月24-25日 |
1月26日 |
南通市高校招生办考点 |
辽宁 |
美术类 |
1月24-25日 |
1月26日 |
鲁迅美术学院附中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1月27-28日 |
1月29日 |
辽宁大学蒲河校区 | |
湖南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1月30-31日 |
2月1-2日 |
湖南师大新闻与传播学院 |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 |
2月1-2日 |
2月3日 |
湖南师大音乐学院 | |
山东 |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 |
2月19-20日 |
2月21日 |
山东省潍坊市考点(潍坊市招生办) |
美术类 |
2月19-20日 |
2月22日 | ||
河北 |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 |
2月20-21日 |
2月22日 |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
美术类 |
2月20-21日 |
2月23日 | ||
山西 |
美术类 |
2月18-19日 |
2月21日 |
太原师范学院 |
江西 |
美术类 |
2月24-25日 |
2月26日 |
南昌大学青山湖校区北区 |
安徽 |
美术类 |
待定 |
待定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
河南 |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 |
待定 |
待定 |
郑州铁路六中(第106中学) |
(二)校考科目
1、音乐学(总分200分)
①主项(满分100分)
声乐或器乐(演唱或演奏2首作品,中外不限;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
②副项(满分40分)
器乐或声乐(演奏或演唱1首作品,中外不限;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
③练耳、乐理笔试(满分50分)
视唱口试(满分10分)
2、音乐表演(总分160分)
①该专业设声乐表演和器乐表演两个方向,考生依据自身特长任选其一参加相应专业考核。(满分100分)
声乐表演:招收美声、民族唱法专业(演唱2首作品,中外不限)
器乐表演:招收钢琴专业和西洋管弦乐队、民族管弦乐队器乐专业(演奏2首作品,中外不限)
②练耳、乐理笔试(满分50分)
视唱口试(满分10分)
3、舞蹈学(总分300分)
①基本功测试(控制、跳、转、翻,满分100分)
②自选舞蹈表演(配乐自备,限3分钟之内,满分100分)
③即兴创作表演(现场抽题,满分100分)
4、播音与主持艺术(总分600分)
①自备稿件朗诵(限现代散文,时间在3分钟以内,满分150分)
②指定稿件播读(现场抽题,满分150分)
③即兴主持(现场抽题,满分150分)
④即兴话题问答(含才艺展示,限歌舞、乐器,满分150分)
5、美术类(含美术学、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6个专业,总分300分)
①素描头像(默写,限用黑铅笔或炭笔,满分150分)
②色彩静物(默写,水彩、水粉不限,满分150分)
(三)合格考生确定原则
我校在同一专业课考试科目内,按专业课考试成绩排名,依据招生计划确定专业课考试合格分数线,线上考生即为专业课考试合格。合格考生最多为招生计划的4倍。
(四)合格证书发放及成绩查询
2013年3月底前,我校将公布考生成绩及合格考生名单,考生均可登陆招生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并下载打印《北华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合格成绩单》(网址:http://zsb.beihua.edu.cn)。
四、录取原则
1.我校美术类专业(含美术学、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原则上只招收考生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且我校校考合格考生(吉林省和湖南省招收省统考合格考生),其他专业只招收我校校考合格考生。我校单独组织美术类校考合格考生,可报考我校美术类任一专业。
2.美术类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线,吉林省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10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份按校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线,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校考专业课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线,按校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其他录取要求见《北华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五、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滨江东路3999号
邮 编:132013
招生网址:http://zsb.beihua.edu.cn
招办电话:0432-64608596 64608592(传真)
美术学院:0432-64608189
音乐学院:0432-64608258
文 学 院:0432-64602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