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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2007年山东省艺术类招生简章

来源: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 2007-1-7 16:19:08

一、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概况
    
    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教育部直属“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武汉理工大学举办,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独立学院。学院以普通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主,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生。

    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位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89号,校园占地面积506亩。学院校园环境优雅,交通便利,教学和生活设施配套齐全,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场所。

    学院坚持“育人为本,质量至上”的办学宗旨和“质量求生存、管理求规范、特色求优势、创新求发展”的办学理念,确立以教学和培养人才为中心,以提高教育质量为目标,培养有较扎实的基础理论、较强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有健康的心理素质和创新精神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学院以工为主,工、经、管、文、艺全面发展。现设有七个系(机械与汽车工程系、土木与建筑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制药工程系、经济与管理系、人文与艺术系、外语系),33个专业(方向)。目前,华夏学院有在校生7500余人,有专、兼职任课教师422人,其中教授31人、副教授101人、讲师77人。武汉理工大学负责华夏学院的教学和管理,武汉理工大学艺术专业是华中地区同类院校中唯一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院校。
    学院依托武汉理工大学雄厚的办学实力和教学管理经验办学。同时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分别与几十家优秀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场所和就业机会。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元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宜昌人福药业、武汉奥兴高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在学院设立了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学院重视校园文化建设,组建了若干高雅的学生社团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成立了聘请世界围棋冠军马晓春九段为参赛棋手的华夏(学院)围棋俱乐部,2005年华夏学院队获得全国围棋甲级联赛第六名。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考我院!
    
二、招生及报考
    
    1、招生专业及计划招生数
    专业名称 层次 学制 计划数 学费(元/年) 备 注
    艺术设计 本科 四年 20名 15000元 文理兼收
    工业设计 本科 四年 20名 15000元 文理兼收
    
    2、招生专业介绍
    艺术设计专业(平面设计方向)(本科)
    本专业培养具备平面设计的理论知识和广告、装潢设计的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专业功底及创新设计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素描、色彩、装饰图案、包装结构设计、构成设计、印刷工艺、图形设计、CI设计、编排设计、包装设计、计算机艺术设计、艺术设计概论、艺术设计史等。
    学生毕业后能在专业设计部门(公司)从事艺术设计、生产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工业设计专业(本科)
    本专业培养具备工业设计的理论知识,具有对产品的造型设计和结构设计的基本能力,能处理工业产品的造型与色彩、结构与功能、外形与工艺、产品与环境关系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设计图学、艺术学概论、工业设计史、工程制图与CAD、工业产品模具设计、展示设计、机械原理基础、人机工程学、素描、色彩、图形设计、计算机应用、产品开发设计、材料工艺、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等。
    学生毕业后能在企事业单位、专业设计部门从事工业产品造型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等工作。

    3、报 考 条 件
    凡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条件者,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一定的绘画和设计基础;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者均可报名。

    4、专 业 考 试 时 间 和 地 点
    山东省艺术类考生报考我院,须持《山东省2007年艺术类专业测试报考表》及本人身份证到济南市考点报名。报名时需交近期同一底版一寸免冠登记照片四张,同时请认真填写信封及报名登记表(复印无效)。报名时间为2007年3月11-12日,考试时间为2007年3月13日,报名及考试地点见山东省济南市招办公告。

    5、考试科目及要求
    (1)、考试科目:素描(100分)、色彩(100分)。
    (2)、考试时请自备文具、画具。
    (3)、按专业考试成绩总分划定合格线(单科成绩不宜过低)。按录取人数规定比例发放合格证书,对合格者寄发《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

三、录取及复查

    1、凡获得我院《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专业三本录取批次线的考生,均可报考我院。录取时,我院将根据高考成绩和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2、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教育部招生规定或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和原单位。

四、学籍与管理

    1、学生录取后户籍关系可转到学院所在地(武汉市)统一管理。

    2、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本科毕业证书。

    3、符合武汉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由武汉理工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五、注意事项

     凡报考我院的艺术类考生,应填写好录取期间个人的有效联系电话,以免影响考生录取。
    
    招生通讯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89号
    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 编:430223
    联系电话:027-87921666 81695660 81695678(传真)
    联 系 人:赵老师、涂老师
    网 址:http://www.1957.cn
    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
    200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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