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学校简介
长江大学于2003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原江汉石油学院、湖北农学院、荆州师范学院、湖北省卫生职工医学院合并组建而成。校园占地3338亩,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普通本专科生、外国留学生4万余人,是中央与湖北省共建、省属规模最大、学科门类最多的综合性大学。在《中国大学评价》课题组公布的2006年全国高校综合排名中居102位。
学校位于长江中游的历史文化名城荆州。这里是楚文化的发祥地,伟大爱国诗人屈原故里,历史悠久,人文荟萃。学校学风良好,校园景致宜人,连续多年被评为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湖北省园林式高等学校,是读书、求学的理想场所。
学科特色明显
拥有14个省、部级重点学科,7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 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基地,其中,油气资源与勘探技术实验室是湖北省属高校中最早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专业设置齐全
设有80个本科专业、35个专科专业,涉及到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十大学科门类。
研究生教育体系完备
拥有3个博士学位授权点、46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具有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具有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
师资力量雄厚
在岗教授242人,副教授761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879人;双聘院士3人,"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7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37人、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9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4人,省、部级跨世纪学科带头人79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曾宪梓教育基金奖获得者13人。
人才质量优良
应届毕业生考研录取率连续多年超过20%,部分专业达到50%~60%,毕业研究生一次性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本科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达到85%以上。十二万余毕业生遍布海内外。一大批毕业生已成为学术精英、政坛要员、商界巨子。
科研实力强劲
"十五"以来,全校共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500多项,有107项科研成果获国家或省、部级奖励。2006年科研到账经费居省属高校前列。
国际交流频繁
与美、英、德、日、澳、加、俄、挪威、韩国等28个国家和地区的30余所国外高校和国际组织建立了协作与学术交流关系,并向美国、英国、日本、新加坡等10多个国家选派留学生,同时招收来华留学生。
艺术学院简介
长江大学艺术学院创建于1982年。学院下设音乐系、舞蹈系、美术系,现已开设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美术学和艺术设计等5个本科专业。
学院拥有13000㎡全新的艺术教学楼、音乐厅、美术作品展厅一应俱全。图书资料、教具及电教设备较为充实,拥有音像资料及藏书1万余册(套),常年订有专业期刊80余种。
学院现有教职工108人,在校普通本科生1200人,成教生280人,面向全国招生,是长江流域重要的艺术教育、生产和研究中心。已为社会输送了近千名毕业生,他们中的大多数已成为文艺、教育战线的有生力量。
学院在专业素质培养、艺术实践和学科活动等方面形成了特色,在同类院校中具有一定的地位和影响。学院除向国内外相关院校派出访问学者外,还聘请了艺术界知名专家为客座教授,有力地保障和提高了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学院在省级以上专业媒体发表(表演)论文、作品100多件,其中核心期刊40篇件,荣获中央部委和湖北省奖励50多项;2000年学院被教育部评为“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在2001年全国高校文艺歌曲演唱比赛中,参赛的7个创作作品荣获全国铜奖1项、全省金奖3项、银奖2项、铜奖3项,居全省同类学校之首。学院创作出了以荣获湖北省“五个一工程奖”歌曲《芝麻开花节节高》为代表的一大批音乐作品(论文),一批反映水乡特色的美术作品,出版了《楚艺术图式与精神》、《电脑服装造型艺术设计基础》等专著。由音乐系师生组成的民族乐团和合唱团已初具规模,成为同类高校专业美术教育中一道靓丽的风景。
音乐系
开设有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两个本科专业,现有教师57人。音乐系教研成果丰硕,荣获省部级以上奖励20多项,发表论文60余篇,其中核心期刊15篇,有4名教师被中央音乐学院聘为“中音技术专家”和客座教授,有5位教师曾作为中国艺术家到亚、非、拉、美、欧等世界各地访问演出。在计算机作曲与制作、声乐、民族器乐等学科形成了一定的特色,在全国音乐教育和创作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配备了具有全国一流水平的作曲与电脑音乐教室、数码钢琴网络教室,拥有400座音乐厅1个,琴房(含钢琴)132间(台)。
舞蹈系
开设有舞蹈学本科专业,现有教师8人,分别来自北京舞蹈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等院校。荣获省部级奖励2项。舞蹈系在古典舞、民间舞和舞蹈编导等学科具有一定特色,舞蹈系经常承担各类大型文艺活动的演出任务,创编节目多次被中央电视台播出。舞蹈系配备了多媒体练功房4间,大小排练厅各1个。
美术系
开设有美术学、艺术设计两个本科专业,现有教师33人,教研成果丰硕、美术作品多次参加国家级美术作品展,近百件作品荣获省级以上奖励,8件作品被国内外美术馆收藏。在版画、油画和楚艺术研究等学科中形成了鲜明的特色。美术系拥有多功能美术教学楼一幢,大小画室40间,美术展厅1个,另设有中国画工作室、油画工作室、版画工作室、雕塑工作室、基础课工作室、艺术设计工作室(配有150台电脑)。
湖北省音乐类考试时间与地点
考点设置 |
考试地点 |
报名时间 |
专业考试时间 |
笔试时间 |
荆州 |
长江大学南校区 |
3月3日—4日 |
3月4日—5日 |
3月4日晚6:30-9:00 |
武汉 |
华中师范大学佑铭体育馆 |
3月9日—10日 |
3月10日—11日 |
3月10日晚6:30-9:00 |
注:音乐类各专业初、复试同步进行
外省专业考试时间与地点
省份 |
美术类计划 |
音乐类计划 |
考点名称 |
考试项目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山东 |
40 |
2007年我校音乐类计划面向全国范围招生180名,其中音乐90名,音乐表演50名,舞蹈学40名。 |
潍坊市招办 |
美、音 |
2月27日-28日 |
3月1日 |
浙江 |
10 |
杭州师范学院 |
美术类 |
3月3日-4日 |
3月6日 | |
福建 |
10 |
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
美术类 |
3月7日-8日 |
3月9日 | |
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音乐类 |
3月7日-8日 |
3月9日 | |||
甘肃 |
10 |
兰州铁路第三中学 |
美术类 |
2月28日-3月1日 |
3月2日 | |
兰州艺术学校 |
音乐类 |
2月28日-3月1日 |
3月2日 | |||
陕西 |
10 |
西安工程科技学院 |
美、音 |
3月4日-5日 |
3月6日 | |
湖南 |
10 |
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
美术类 |
3月13日-14日 |
3月15日 | |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音乐类 |
3月13日-14日 |
3月14日-15日 | |||
河南 |
5 |
认可该省美术类统(联)考成绩 | ||||
|
|
注:
其他省市拟报考我校音乐类专业的考生,须到我校设立考点的省市进行专业考试;舞蹈类考生亦可向学校招办邮寄自己的考试作品。
考试作品要求:成品舞1-2个,能展示自己能力的基本功和技巧
邮寄部门:长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寄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1号(434023)
考试科目与要求
1、美术类专业
考试内容 |
备注 | |
笔试 |
素描 |
纸张八开 |
色彩 |
纸张八开 |
2、音乐学专业
考试内容 |
备注 | |
面试 |
声乐 |
自选声乐作品1首 |
器乐 |
自选曲目1首(钢琴必考,可加试乐器) | |
视唱 |
线谱、简谱各1条 | |
舞蹈 |
成品舞(片段) | |
笔试 |
练耳 |
听写或模唱 |
乐理 |
|
3、音乐表演专业
考试内容 |
备注 | ||
面试 |
专项 |
声乐方向 |
不同风格的声乐作品2首 |
器乐方向 |
中外作品或练习曲各1首 | ||
计算机作曲与制作方向 |
能力展示(含器乐、声乐、钢琴等) | ||
视唱(奏) |
线谱、简谱各1条 | ||
笔试 |
练耳 |
听写或模唱 | |
乐理 |
计算机作曲与制作方向必考 | ||
歌曲写作 |
计算机作曲与制作方向考,其他方向不考 |
4、舞蹈学专业
考试内容 |
备注 | |
面试 |
成品舞 |
|
基训 |
| |
模仿 |
| |
节奏 |
|
注:
① 我校艺术类专业层次为本科,学制四年,招生科类为文理兼收,学费标准为9000元/年·生;
② 除美术类专业可以兼报外,其他专业不能兼报;
③ 艺术设计专业含装潢方向和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④ 音乐表演专业含器乐表演方向(民族和西洋)、计算机作曲与制作方向、声乐表演方向;
⑤ 舞蹈学专业含舞蹈表演方向和舞蹈教育方向;
⑥ 外省音乐学专业不考乐理和舞蹈,外省音乐表演专业(除计算机作曲与制作方向外)不考乐理。
招生条件及对象
1、凡符合艺术专业高考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考生(包括职高、中专毕业生和社会青年),均可持本人身份证和所在省高考报名登记表到指定的考点报名参加考试。(不接受函报)
2、未婚,22周岁以下可以报考音乐表演专业和舞蹈学专业;未婚, 25周岁以下可以报考音乐学专业。有特殊贡献与才能的公民,经所在单位推荐,报考年龄可适当放宽。
优秀新生奖学金
为了鼓励广大优秀考生踊跃报考我校,根据《长江大学优秀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艺术类考生经我校专业测试,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被录取后,专业成绩优秀者,免一年学费;专业成绩特别优秀者,免两年学费(我校将在专业合格证上注明专业成绩优秀或特别优秀)。
成绩查询及专业合格证的发放
考生可于2006年4月1日起在我校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我校将按成绩的高低,分生源省市发放上线考生成绩单和专业合格证。
录取方法
按照各省市招办有关政策和规定,在文化上线的基础上,音乐类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美术类按文化成绩占40%,专业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依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注意事项
1、上述各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2、音乐类专业除钢琴外,其它乐器均需自备;
3、考生在报考期间的一切费用自理。
联系部门:长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4023
联系电话:0716-8060550 8060813(传真)
0716-8067551(艺术学院)
E-mail: zsb@yangtzeu.edu.cn
Http://zszc.yangtzeu.edu.cn Http://Art.yangtze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