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学院2006年艺术招生专业测试 分数查询 |
说明: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 2006 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招字 [2005]6 号)文件要求,根据招生计划,本科按 1 : 4 、专科按 1 : 5 的比例确定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名单。根据我院的报考情况,各专业的最低分数线为:美术学 72.5 分;艺术设计(本科) 75.5 分;艺术设计(专科) 69 分;音乐学 68.4 分;音乐教育 41.9 分。 |
[ 请考生输入相应信息 ] | |
省测试号: | |
学校报名号: | |
身份证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