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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教育局2016年中学中专教师资格认定事项公告

来源:天水市教育局 2016-4-5 10:19:23

天水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中学中专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

    现将2016年初中、高中、中专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教师资格种类及人员范围
    (一)认定教师资格种类
    2016年天水市教育局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种类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各县区教体局负责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本辖区的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人员的认定工作。
    (二)认定人员范围
    天水市内(含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天水市。工作单位在天水市的,人事档案关系须在本市并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保),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条件的人员。
    (三)认定对象
    1.持有“两学”合格证的人员:参加由甘肃省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认定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并取得两科合格证书人员。
    2.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教师资格。
    3.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人员(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3年)。
认定对象中,1、2为非国考人员,3为国考人员。
    二、认定条件和测试安排
    (一)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凡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统一格式证明。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条件
    1.取得大专以上学历。
    2.取得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持有“两学”合格证的人员,参加由甘肃省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认定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并合格。
    4.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全日制普通师范院校毕业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免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体检时间:2016年6月2日至6月24日(公休日、节假日休息)。体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直接交纳给医院;本人携带身份证、照片、空腹上午参加体检。
    体检地点:天水市疾病控制中心体检中心体检(乘22路公交车到市交通局下车)。
    5.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时间、测试时间及测试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5月9日—5月13日。
    报名地点:天水市政务大厅三楼教育局窗口(市迎宾馆对面)。     
    测试时间:2016年5月28--5月29日。
    测试地点:电大天水分校(秦州区滨河东路17号)。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①毕业证(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证明,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②普通话证(二级乙等以上)、③身份证、④户口本、⑤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⑥社保证明及单位介绍信(户籍不在天水,但工作单位在天水的需要提供)等原件,⑦1寸照片2张(要求与网上申报上传照片同底)。
    三、个人网上申报
    1.网络申报时间:2016年4月5日至5月10日(中国教师资格网站开放时间:每个工作日8:30—17:30,其他时间和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网站不开放),逾期网络自动关闭。
    2.报名网址:http://www.jszg.edu.cn(中国教师资格网)。
    3.具体步骤:
    (1)正确选择网报入口。
    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报;
    师范类专业毕业及参加甘肃省自考办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认定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的申请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报。
    (2)认真填写网报信息。
    进入申报系统后,申请人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和规定,按要求填报信息(所学专业:研究生选类别一;本科生选类别二;专科生选类别三)。网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申请人因虚报、错报、漏报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网上注册成功后,若需查看、修改或打印注册信息,申请人可以重新登录网报首页。
    (3)正确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地点。
    申请幼儿园、小学的,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均选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的“县区教体局”。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天水市教育局”,现场确认地点选“天水市教育局”。
    注:错误的选择会导致无法认定的后果。
    (4)按要求上传照片。
    照片为近三个月免冠登记照片,格式及尺寸为:*.jpg格式,宽114像素,高156像素,大小在20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和现场确认时提供的照片同底。
    (5)在线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本人签名。
    方法一:申请人网报信息填写完毕后,重新登录网报首页,点击页面右侧“在线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纸张大小选定为A4正反两面打印即可。
    方法二:申请人网报信息填写完毕导出PDF格式文件后打印。
    (6)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络申报及现场确认等事项,逾期网络平台自动关闭。网上申报具体要求参阅中国教师资格网申请须知和申请流程。
    四、现场确认安排及提交认定材料
    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6月20日至6月24日。
    现场确认地点:申请初中教师资格、高中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在天水市政务大厅三楼教育局窗口(市迎宾馆对面)。
    确认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其中1份与学历证书、户口本、身份证、教育学、心理学的考试合格证书、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通知单(原件)及申请人思想品德情况鉴定表(原件)等统一用A4纸双面复印1份后按顺序从左侧面粘贴好(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后面)。
    《思想品德情况鉴定表》一份,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填写,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填写(社区及居委会填写无效),并由填写单位负责人签名、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加盖公章方才有效。表内各项必须如实填写,不能空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提供在校期间成绩单及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必须是在学期间全部成绩单并盖院校的公章;如从个人档案中复印的,要注明是摘自本人档案并加盖单位公章);
    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提供甘肃省自考办颁发的教育学、心理学的考试合格证书。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申请人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提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通知单。
    7.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合格的体检表原件(不用粘贴在申请表后面);
    8.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
    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五、其他
    1.一年内不能同时申请认定两种以上(含两种)教师资格。
    2.公休日、节假日休息。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信息可登陆天水教育信息网公告栏目查询。
    3. 上述安排如有变动,认定机构将在这里予以公告。
2016年3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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