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年唐山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表 | ||
| 类别 | 日期安排 | 工作内容 |
| 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及其他人员 | 5月10日至11日 | 各县(市)区组织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报名。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到所辖区教育局人事科领取有关表格;无普通话合格证书者,同时办理报名测试手续,缴纳测试费每人50元。 |
| 5月12日至13日 | 各县(市)区组织体检。 | |
| 5月14日至16日 | 各县(市)区收申报材料、资格审查、录入数据。按照市教育局唐教师字[2009]22号文件要求,对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免考“两学”人员需要进行现代教育理念培训,培训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各县(市)区将培训人员汇总,填写《2010年教师资格认定免考“两学”培训人员汇总表》,于5月18日至19日上报市教育局师教处。 | |
| 5月18日至19日 | 各县(市)区上报申请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人员的数据库、申报材料,市审查合格后,原件退回;上报普通话水平测试人员数据及费用;上报《2010年教师资格认定免考“两学”培训人员汇总表》,并提交电子版。 | |
| 5月21日 | 网上公布普通话水平测试人员测试时间、场次。 | |
| 5月23日 | 组织普通话水平测试。测试人员携带身份证,到测试地点领取准考证。测试地点:唐山市职业教育中心(原15中) | |
| 5月24日 | 网上公布申请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时间、地点;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县(市)区自定。 | |
| 5月29日至30日 | 对申请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进行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请测试人员携带身份证,按时到达测试地点参加测试 | |
| 6月2日至3日 | 各县(市)区上报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人员的数据库和申报材料。 | |
| 6月7日以后 | 网上公布申请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合格人员名单。 | |
| 6月15日以后 | 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具体发放时间,待省空白证书下发后,市打印完成再下发。 | |
| 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 5月29日前 | 各师范院校组织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填写有关表格,组织体检,录入有关信息。录入信息时,必须核实准确无误。 |
| 5月31日至6月1日 | 各师范院校将申请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人员的数据库、申报材料报市教育局师教处审核;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人员的数据库、申报材料报所在县(市)区教育局人事科审核。 | |
| 6月15日至20日 | 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 |
| 唐山教育局网址:http://www.ts-edu.gov.cn/,师范教育--通知通告栏目。有关认定信息情况将及时在网上公布,请随时浏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