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教育局关于2013年面向社会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通知》要求,经网上申报、材料现场受理等相关程序,确定157名申请者需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见附件一),测试所选用教材见附件二。
请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人员于5月10日凭身份证至南通高等师范学校传达室(南通市城山路24号)领取准考证,5月11日凭身份证和准考证于上午7:00前或下午12:00前准时至南通高等师范学校培训楼参加测试。
请需测试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如有修改,请及时联系市教育局行政服务处,电话:59000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