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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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及体格检查规定

来源:2exam.com 2012-8-28 1:10:48

 (七)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受理机构。

  申请高中以下(不含高中)教师资格可以选择在户籍所在区(县)或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受理点申请认定。

  申请高中以上(含高中、中等、高等)教师资格只可在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受理点申请认定 。

  全日制师范毕业的社会申请人员、持军队院校学历证书、港澳台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及其他省市的非全日制学历证书的申请人员只可在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受理点申请认定。

  本市22所高等学校(名单见注16)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由所在高校人事部门负责受理材料,其他高校教师资格申请材料由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受理。

  注16:本市22所高等学校名单: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体育学院、上海师范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音乐学院、上海电力学院、上海戏剧学院、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注17:上海市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地址和联系电话。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地址

咨询电话

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延安西路900305

62523036

黄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泗泾路5205

63292092

普陀区教育人才交流中心

枣阳路1081709

62578899-1709

闸北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宝山路207105

66291005

宝山区教育局

宝杨路158

66592610

嘉定区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

嘉定启良路82

59524988

浦东新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浦电路86702

68883390

松江区教育人才中心

方塔北路195

57837092

金山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石化金一东路21406

57931675

青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公园路301

59710231

崇明县教育局

新崇北路6

59620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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