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领导 严肃纪律
(一)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应聘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的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名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不予认可,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试教资格或聘用资格。
本简章解释权归临桂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临桂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二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