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分五个批次进行,各完中招生工作将于7月28日前结束。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第一批次,录取填报“面向各县(区、市)招生的达标高中、民办高中”志愿的考生,已被该批次学校录取的考生将不再参加其他批次学校的录取。第二批次,市区五所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北师大泉州附中的50名统招生同批录取。第三批次,其他达标高中录取。第四批次,民办高中录取。第五批次,一般完中。
普通高中录取按志愿优先原则,招生学校不得擅自录取没有志愿的考生。择优录取,以考生参加中考的所有学科成绩的等级和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含因政策照顾加分或按规定扣分的实际分数,简称投档分)为依据,按照考生报考的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如需要降分数降等级录取时,按照先降分数后降等级的原则进行。
市区五所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批次按统招生、定向生、择校生依次进行。每批次按招生计划的1∶1.2进行切线并根据9A,8A1B,8A1C,7A2B,7A1B1C,7A2C……的学科等级顺序,依次确定各批次的最低入围等级。若入围的人数超过1.2的比例,则在最低入围等级的考生中,根据投档分确定与最低入围等级相应的最低分数线,再按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录取统招生时,如因考生成绩相同并列录取而超出招生计划,超出名额可在其他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剩余名额中统筹解决,不能解决的则从该校的择校生计划中予以解决,并相应地扣除该校的择校生招生数。
按规定,如果面向外县(市、区)招生的四所一级达标高中指标没有完成,剩余的名额用于解决外县(市、区)集体学籍生,但中考成绩应不低于所报考学校市区统招生最低录取线。市区省二级达标高中、省三级达标高中参照省一级达标高中统招和择校生招生录取办法进行录取。综合素质评定合格以上(含合格)和学科等级有“D”级的考生可以参加省三级达标高中及一般高中的投档录取。填报五年专师范类志愿的考生,经面试落选,但考试成绩达到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等级和分数的考生,可以参加省一级达标高中投档录取。
泉州一中、培元中学、泉州五中、泉州七中及泉州一中“珍珠班”面向全市招生录取时间为7月25日上午,该五所学校面向市区招生及市区其他普通中学招生录取时间为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