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沙县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各中小学、湖源中心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推进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今年秋季我县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福建省小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三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明教初〔2010〕200号),结合我县实际,现对2013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原则
1. 根据《福建省小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认定学生实际常住户籍所在地应坚持学生户籍所在地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学生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常住地相统一的原则”的规定,以沙县户籍和父母固定居住地(凭房屋产权证)为依据,按照县招委会划定的学校片区,本着相对就近原则入学。
2.新生入学年龄必须满六周岁,即
二、招生计划
(一)各乡(镇)中心小学(青纸小学、湖源中心学校)按乡镇范围内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数制定招生计划。
(二)城区招生计划
沙县实验小学5个教学班 沙县金沙小学6个教学班
沙县城三小学6个教学班 沙县城一小学4个教学班
凤岗中心小学4个教学班 沙县翠绿小学6个教学班
虬二中心小学2个教学班 虬一中心小学1个教学班
虬江水南小学1个教学班
三、新生招生片区
(一)乡镇中心小学片区划分
各乡(镇)中心小学(含湖源中心学校、青纸小学、涌溪中心小学、农村完小、农村初小)按照原先确定的片区招生。
(二)城区小学片区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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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名称 |
片 区 范 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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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小学 |
师古巷往北延伸至添添百货以东、鹰厦铁路以南、东门贮木场以西,沙溪河以北片区。含东山1、3号新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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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一 小学 |
师古巷往北延伸至添添百货以西、鹰厦铁路以南、沙溪河以北片区,三官堂路连接长富路(北至与金沙路交叉路口)以西、金陵路(小吃城大转盘起)向北连接金沙高级中学与金沙路路口以南、金陵路(小吃城大转盘起)向南接连至滨河路(凤岗街道办公大楼)以东、沙溪河以北片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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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小学 |
金沙路以北、长泰路以西片区,长泰路以东、新城东路以北片区,祥和路以东、鹰厦铁路以北片区,金沙园区(含际口村、西郊村),凤岗街道办的西霞村、际硋村不寄宿、不寄餐的适龄儿童可到金沙小学就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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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三 小学 |
三官堂路连接长富路以东,鹰厦铁路以北、金沙路以南、建国路连接长泰路以西片区,建国路以东、新城东路以南,祥和路以西,鹰厦铁路以北地段的片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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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岗中心小学 |
金陵路(小吃城大转盘起)延伸至滨河路(凤岗街道办公大楼)以西、沙溪河以北、三联化工以东、小吃城以南片区,凤岗街道办管辖行政村(西霞、际硋、村头、龙坑、际岩、灵元、三姑、水美、井后、垅东、根坑等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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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绿 小学 |
205国道北起林业新村、东至金古园办公楼沿街地段(含林业新村、城关电站住宅小区、林业车队、邮电大楼、翠绿山庄、尚景桂宛、国安小区、泰和新村、罗布家园、双山花园);古县、洋坊、官南、长虹行政村所辖区域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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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南小学 |
205国道沿街大楼以南(西起汽车站、东至沙阳乐园),水南村、陈罗坑周围及附近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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虬江一小 |
金泉村、墩头村所辖区域范围与周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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虬江二小 |
琅口、茅坪、镇头、柱源、茶丰峡、后底、麦元、田口、曹元、田坑、肖墩、安坪、山峰等行政村所辖区域范围 |
四、招生办法
(一)农村适龄儿童的小学入学招生
1.招生时间由各农村小学自行确定并报县教育局备案。
2.乡镇中心小学(含湖源中心学校、青纸小学、涌溪中心小学、农村完小、农村初小)招收本服务片区年满6周的农村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随带户口簿、学前教育报告手册、预防接种证等相关材料,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辖区学校报名免试入学。
(二)城区适龄儿童的小学入学招生
城区学校根据片区划分招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本服务区的适龄儿童就近免试入学。
1.户籍地与房产住所地都属学校招生片区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与其父母具有本服务区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房产所在地所属招生服务区的适龄儿童。
2.适龄儿童父母一方或双方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有房产并实际居住在该房产所在地的适龄儿童。
3.适龄儿童父母在城区无房产的按其城区户籍地所属片区参与划片招生。适龄儿童父母在城区确无自己所属房产(凭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出具的查询证明)可按户籍地划片招生,也可按且长期租住、借住、寄住在所在地参与学校片区招生。
4.孤儿或适龄儿童父母丧失监护能力的适龄儿童依据其法定监护人的居住地招生。
(三)城区新生报名与资格审查
1.招生时间与地点:沙县户籍适龄儿童报名时间:
2.报名须提供的资格审核材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⑴户口簿。适龄儿童未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籍的应随带婴儿医学出生证明,既无户籍又无医学出生证明的儿童以当地公安派出所与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⑵房产资料。商品房的须提供房产证、土地证、原始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发票等资料;自建房须提供房产证、土地证、建安税或契税发票。房产证件有疑义的须提供由房管所出具的房产证明。
⑶预防接种证。
⑷幼儿园离园手册(学前教育报告手册)。
适龄儿童监护人报名时应根据提供的材料如实填写《沙县2013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资格审核登记表》,并附适龄儿童报名资格审核所需材料的复印件。学校招生资格审核领导小组对所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进行审核,并就《沙县2013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资格审核登记表》所记载的内容进一步入户调查核实。
(四)新生的录取
(五)学校应按照《福建省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接受以下外户籍的适龄儿童在实际居住地片区学校就近入学
1、武警、消防、驻沙部队官兵的适龄子女;
2、在沙投资举办企业的港澳台胞及华侨、外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3、父母双方从事地质勘探等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要由亲属照管的适龄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因组织工作调动,需随父母居住生活的适龄儿童;
5、父母离异,抚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确需由其亲属抚养监护的适龄儿童。报名时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必须携带能够证明真实情况的有关材料。
(六)关于特教班、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招生
1. 凡属沙县户籍且能够自行解决住宿条件的6至10周岁的弱智儿童,由家长携带户籍及有关证件,于
2. 聋、哑的适龄残疾儿童要动员家长送子女到三明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各校应按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动员具备随班就读条件使的残疾适龄儿童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