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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3年武汉中招咨询活动的通知

来源:2exam.com 2013-4-28 11:29:48

各区教育局,局直属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向社会广泛宣传招生政策,规范招生工作秩序,决定组织开展2013年中招咨询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宣传招生政策,规范招生秩序

二、活动时间

429(星期一)上午9:30—11:00

三、咨询地点

咨询地点分设在各中心城区和2个开发区。

江岸区

武汉市第八十一中学

江汉区

武汉市第六十八中学

口区

武汉市第十一中学

汉阳区

武汉市钟家村中学

武昌区

武汉市第二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青山区

武汉市钢城十一中

洪山区

武汉市马房山中学

武汉开发区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中学

东湖开发区

武汉市光谷第二高级中学

四、活动内容

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宣传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办学特色。

五、组织方式

由各区教育局负责,召集辖区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参加咨询活动,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按属地参加所在区咨询活动。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市教育局由徐定斌局长、田文江副局长、纪工委高冬媛书记负责,基础教育处牵头,办公室、宣传部、职成处、监察室、招考办参与组织,429派员到各区督查。各区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对所在区中招咨询活动负总责,分管局长具体负责,各区要迅速制定咨询活动组织方案,于422日(星期一)16:00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电话(传真):65608524,电子邮箱:65608465@163.com

2.规范宣传。坚持实施阳光招生和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一切可以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招生程序,实事求是宣传咨询。未经市教育行政部门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作任何形式的中招咨询宣传。

3.严肃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教育局有关规范中考招生工作规定,严禁虚假宣传、协议招生、地方保护、有偿招生、违规揽抢生源、超范围招生等违规招生行为。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责任追究。

4.确保安全。各区教育局要制定专门的安全预案,确保咨询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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