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时间均不得超过90分钟,不得增加考试科目。
严格小学毕业考试的三级职责,即:由市教科院统一标准,区教研室具体指导,学校命题并组织考试。规模较小或暂时缺乏命题能力的学校,可以学区(或“片区”)为单位组织命题与考试,但不得组织全区统一考试。农村小学在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由各中心小学命题、组织考试。办理了跨区入学手续的学生仍在原就读学校参加毕业考试。
各区教育局要进一步加强小学毕业考试的领导和管理,各校要成立考务小组,负责领导、组织考试、阅卷、登分等工作。各区教研室应综合写出质量分析报告,于7月3日前报市教科院。
各民办初中学校招收新生,不得与小学毕业考试成绩挂钩。
四、进一步加强新生学籍管理
1.凡因搬迁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跨区入学的小学毕业生,应由家长向学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登记表,学校审查同意后,于5月27-31日分别到所在区教育局和跨入区教育局办理跨区入学手续。各区教育局应将跨区学生有关档案集中,于6月25日(星期二)上午到指定地点办理交换手续(地点另行通知)。
各区教育局对已办理跨入手续的新生,应根据相对就近的原则,为其安排就读学校,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一般直接安排到其初中部就读。
3.凡被武汉实验外国语学校、武汉市体育学校、武汉市艺术学校、民办学校录取的新生,应持已到政府指定学校报到并办理了有关手续后的《通知书》,到被录取的学校报到注册。
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应于7月20日前向所在区教育局报送新生录取名单,7月25日前各有关区教育局持学校录取名单到市教育局基教处办理同意调档手续。武汉实验外国语学校直接向市教育局报送录取名单并办理同意调档手续。上述学校凭新生调档通知单到相关区教育局基(中、小)教科办理跨区新生调档手续。各有关中小学应根据市教育局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学籍转移手续,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五、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各区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严肃纪律,把做好此项工作作为维护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具体行动。
2.广泛宣传,合理引导。各区、校要坚持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政策规定,做好对社会和家长的政策宣传和引导,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向社会公示学校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范围、招生时间、录取办法,切实规范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关于治理义务教育择校问题的有关精神,严格控制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择校入学。本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实施方案、各民办学校新生入学方案及招生计划要自觉向社会公开。
3.严肃纪律,加强管理。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审计署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教基一〔2012〕1号)规定,各学校禁止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招收新生和转学生。坚决禁止学校单独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学校要依法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均衡编班,不准举行任何名义的新生摸底考试,不能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未经市教育局批准,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学校举办实验班。各学校招生结果及时上报区教育局。
全市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工作要切实做到“十不准”:一是不准提前组织报名;二是不准做任何违规宣传;三是不准以考试的方式招收新生;四是不准将社会性学科竞赛成绩或社会办学机构的测试结果与新生入学挂钩;五是不准以任何形式擅自承诺接纳新生;六是不准向民办学校推荐新生;七是不准以联合办学的名义违规招生;八是不准超计划招生;九是不准超范围招生;十是不准超标准乱收费。
4.完善工作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各区教育局要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特别是民办学校新生入学工作的管理,建立和完善有关工作责任制度,要通过制度建设来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新生入学政策和规定的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纪检监察部门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市教育局将对各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管理工作不力的区,要通报批评;对违规的民办学校,将视情节轻重,调减次年招生计划、甚至撤销学校招生资格。
附件
武汉市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及
小学毕业考试工作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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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工 作 项 目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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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底以前 |
各区制定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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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31日 |
各区办理跨区入学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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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18日 |
各区公示义务教育学校服务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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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 |
小学毕业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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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 |
跨区小学毕业生档案交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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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底以前 |
各区上报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实施方案、民办学校新生入学方案和自主招生办法 |
报市教育局 基教处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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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以前 |
各区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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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6日 |
初中新生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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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 |
初中民办学校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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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 |
初中民办学校报名数据上报 |
报市教育局 基教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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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 |
全市初中民办学校新生入学电脑派位工作培训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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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 |
全市初中民办学校新生入学电脑派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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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以前 |
市实验外语学校、民办学校完成录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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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 |
面向全市招生学校调档工作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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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26日 |
小学新生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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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28日 |
民办小学新生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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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底以前 |
各区报送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工作总结 |
报市教育局 基教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