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育局、沣东新城教育局,市教科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深化“大学区管理制”改革工作,推进教育体制机制创新,不断发展壮大优质教育资源,促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西安市教育局关于推行“大学区管理制”的实施意见(试行)》(〔2013〕32号)的要求,市教育局制定了《西安市实施“大学区管理制”改革工作评估标准(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西安市实施“大学区管理制”改革工作评估标准 西安市教育局
2013年3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