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代码:100803
主考学校: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顶替办法见注2
2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4
3 02976 医古文(一) 6
4 02972 中医基础理论(一) 7
5 02974 中药学(一) 6
6 02975 方剂学(一) 7
7 02045 有机化学(一) 8
8 03038 中药化学 6
9 03037 药用植物学 6
10 03046 中药药理学 4
11 03040 中药鉴定学 7
12 03042 中药炮制学 3
13 03044 中药药剂学 7
14 11704 中药学实践环节考核* 0 9445、9266实践环节考核
合计:78分。
毕业条件: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全部课程及实践环节考核的合格成绩,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毕业要求者,由黑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专科毕业证书。由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在毕业证书上副署。
注:1、课程名称后带*号的,为实践环节考核课程。2、凡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3门课程中2门以上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邓小平理论概论”2门课程一门的考生,须参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考试;只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考生,须参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