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主考学校、各设区市考办:
经征得全国考办意见,自2006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一)、英语(二)课程实施新的免考规定:
1、申请免考(0012)英语(一)课程的考生可在自学考试其他专科或本科专业中选考不低于7学分的若干课程;
2、申请免考(0015)英语(二)课程的考生可在其他专科起点本科专业中选考不低于14学分的若干课程;
3、申请免考英语(二)时年龄暂不作限制。
关于英语(一)、英语(二)免考申请的补充说明
一、申请免考(0012)英语(一)课程的考生可在专科或本科专业中选考不低于7学分的若干课程。
二、申请免考(0015)英语(二)课程的考生可在本科段(或独立本科段)专业中选考不低于14学分的若干课程;但考生应尽量避免选考“加考课程”,因“加考课程”大多为该专业的专科基础课程。
三、年龄暂不作限制。
四、允许跨专业挑选课程,但课程不得重复使用。
五、以前实行的英语(二)免考政策,除年龄不再作限制外,其他要求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