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印发的《2011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教育实施办法》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比例、方式
1、选拔对象:具有2010年毕业资格的我院应届高职高专学生。
2、选拔比例:全省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总数的5%。
3、选拔方式: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选拔考试,按成绩和比例择优选拔。
二、学制模式
实施“3、2”和“2、3”两种“专升本”教育模式。“3、2”模式是:三年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在完成专科学习的基础上,再加2年(医学门类3年)的升本教育 。“2、3”模式是:二年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包括五年制高职学生),在完成专科学习的基础上,再加3年的升本教育。
三、“专升本”学校、专业
1、招生学校(14所):
长春理工大学、东北电力大学、北华大学、长春工业大学、吉林建筑工程学院、长春工程学院、吉林化工学院、长春师范学院、长春大学、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吉林农业科技学院、白城师范学院、吉林医药学院、吉林工商学院。
2、“专升本”专业共开设24个,其中:“3、
四、 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10年12月22日至2010年12月29日中午,请各分院在12月29日中午11.00之前将文本文档和电子文档一并交到学生管理科,以便统一汇总、上报,逾期不报将视为放弃报名资格,请各分院确保通知到每一个具有2011届毕业资格的学生。
2、报名费:每人150元,中途不予退费,由分院统一收取,以分院为单位汇到学生处统一账号(中国银行帐号:2118740010200037307 用户名:苏秀娟),然后将存钱回执复印件与报名表一同交到学生管理科。
3、各分院应对报名的学生进行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核后予以推荐。学生须按要求填写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教育考试报名表。有两个以上学校开设的专业,学生根据志愿可选择是否同意调剂。
4、报考专业以相同、相近为原则。人文、社会科学专业不允许报考理、工、农、医类专业;理、工、农、医类专业不允许跨类报考,人文、社会科学专业之间可跨专业报考。
五、考试
1、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分为外语和专业综合课。外语考试题内容以普通高职高专非外语专业外语教学大纲为基础。专业综合课为二门主干课,考试试题内容以该专科专业所学内容为基础外,同时考虑该本科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外语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课满分为200分(二门专业课各占100分)
2、取得全国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证书的考生在公共英语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英语专业考生除外);取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简称NIT)任意两个模块合格证书的考生在专业综合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增加5分(计算机专业考生除外);报考计算机专业的考生,须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初级技术证书暨取得任意三个模块合格证书者,在专业综合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增加5分。
3、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2011年4月23日 上午9:00一10:30外语考试,下午13:30一15:30 专业综合课考试。
六、 阅卷与学籍变更
阅卷工作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进行。学生的卷面分数及加分项目经核准后由相关网站公布,供学生查询。根据成绩择优确定升入本科学习学生名单,并办理学籍变更手续。
升入本科学习学生名单得确定原则:在“专升本”各专业范围内,外语和专业综合科目分别确定最低分数线后,线上两科相加,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择优确定。根据“专升本”的总体选拔比例(5%)和该专业社会需求,确定“专升本”的学籍变更人数。学籍变更工作由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统一组织。学籍变更的学生由省教育厅统一发放学籍变更通知书,并按有关要求办理户口迁移手续。2011年
七、学费
学费按学校同年级相同本科专业(由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确定)的标准收取。
八、毕业
完成“专升本”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学习,各科成绩合格者,同时在思想品德、身体素质等方面符合相关要求,可获得升本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按当年普通本科毕业生就业政策就业。今年入学的“专升本”学生的毕业证书将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以及2007年9月教育部高校学生司颁布的“高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证书政策告知”的明确要求,在毕业证书上注明升本学生在本科学习的起止时间和“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
附表一:2010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教育学校、专业、本科阶段学制
附表二:2010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教育考试科目
吉林工商学院学生处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