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江苏省专转本报名、志愿填报及考试
1、报名条件。(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2)每门专业基础课学习成绩达到良好以上,无不及格课程;(3)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
2、报名资格审查。申报“专转本”的考生,由考生推荐高校根据报考条件、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资格审核,并在校区醒目处张榜公布。
3、2009年“专转本”录取按照考生报考类别设置平行院校志愿。考生可根据自己在专科阶段所学专业情况,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所划分的十一个学科门类,在本学科门类中选择相同或相近专业,不得跨门类报考。每生最多可申报三所院校的三个专业。
4、考试科目及分值。文科(英语、日语类)、艺术类考试科目:语文(150分)、英语(日语)(150分)、计算机(100分);理工科类考试科目:数学(150分)、英语(150分)、计算机(100分)。满分为400分。英语类考生英语试卷不同于其他类考生。省控线按文科类、英语类、日语类、理工科类、艺术类分别划定。考试时间定为2009年5月9日。
5、普通高校专科学生“专转本”的报名、考试、录取工作均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统一监督。具体方案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