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人文素质和科学素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和会计、审计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熟悉我国有关财务、金融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适应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的应用型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
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会计学、中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经济法、高级财务管理。
就业方向
毕业后能在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和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市场营销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人文素质和科学素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生产、管理、服务第一线从事市场开发和营销管理的应用型人才。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市场营销及工商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营销方法与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营销问题的基本能力及素质。
主要课程
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统计学、会计学、市场营销、经济法、消费者行为学、市场调查与预测。
就业方向
学生毕业后可从事市场调研、营销策划、广告策划、市场开发、营销管理、推销服务等工作。
●旅游管理(涉外旅游)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学生掌握旅游学、现代管理学、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熟练掌握从事旅游业管理和服务的专业技能,熟悉我国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及国内外旅游业发展最新动态,具有运用旅游管理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具备良好的历史文化素养和广博的知识,熟练掌握外语交流工具,具有较好的外在形象和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适应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涉外酒店、旅行社、旅游景区等旅游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相关行业从事管理及服务工作的复合型应用人才。
主干课程
旅游学概论、管理学原理、旅游经济学、饭店管理原理、旅行社经营与管理、导游业务、饭店英语、旅游规划与开发、旅游市场营销学、旅游心理学。
就业方向
学生毕业后能够面向现代服务业,在各级政府旅游管理机构、涉外酒店、旅行社、旅游景区、度假区、旅游规划公司、旅游金融投资公司、外资公司、国际交流机构、新闻和广告等传媒公司以及各类高职院校从事管理、咨询、策划、教学等工作,也可以继续攻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本专业2010届毕业生就业率为100%。
●法学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比较扎实的法学专业基本功,富有法治思想和尚法精神,掌握系统的法学专业知识,熟悉我国的法律和相关政策,接受法律实务的基本技能训练,具备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学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法律实践能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应用型法律人才。
主要课程
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商法、经济法、公司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等专业课程。
就业方向
学生毕业后可到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
●人力资源管理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素质,具备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和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综合能力,能够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人力资源规划、人力资源招聘与录用、人力资源开发与考核、人力资源日常管理与研究工作的德才兼备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
管理学、人力资源管理学、人力资源素质测评、人力资源绩效考核、管理信息系统、西方经济学、劳动经济学、劳动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财务管理、中西文化比较、市场营销等。
就业方向
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汉语言文学(高级文秘方向)
汉语言文学专业是淮阴师范学院自开办以来就设立的主要专业之一,现为淮阴师范学院品牌专业,江苏省特色专业。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和心理素质;具有汉语言文学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文秘基本技能;具有较好的英语基础、创新意识和知识拓展能力,能够运用汉语言文学的知识与技巧,能够在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文秘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主干课程
现代汉语、古代汉语、文学概论、基础写作、中国当代文学、中国现代文学、中国古代文学、公共关系学秘书学、档案管理学、商务英语、英语会话。
就业方向
学生毕业后可在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文秘工作。本专业2010届毕业生就业率达100%。
四、报名、考试、录取
●报考条件
(1)普通高校高职(专科)二年级在籍学生。
a.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
b.无不及格课程,其中每门专业基础课学习成绩达到良好以上。
(2)普通高校高职(专科)三年级学生“专转本”报名条件为:能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3)退役士兵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和士兵退役证在指定的地点报名。
●志愿填报
为有利于考生填报志愿,此简章公布了我校2012年“专转本”各招生专业对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类别的要求,请考生结合相关要求和自身情况正确填报,不得跨类报考。如发现进档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类别与我校招生简章公布的要求不符,将予以退档。(具体规定请参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文件)
●考试
学生均应按规定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我校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政策规定,根据考生考试的专业志愿,分类别择优录取。
●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志愿按1:1.1比例以内调档审核,对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录取。已录考生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由我校招生部门将《录取通知书》寄发到推荐报考学校。
五、学籍管理、证书与就业
1、被我校录取的“专转本”学生,由学生所在推荐院校负责办理转出手续,并提供转入学生的档案等相关材料;我校负责办理接收手续。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若返回原校或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作如下补充:对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房室间隔缺损、高血压病、严重心律失常者不予录取。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异常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3、“专转本”录取的所有新生统一编入淮阴师范学院文通学院学习,享受本科生同等待遇(国家和江苏省有明确政策规定的除外)。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以淮阴师范学院具印颁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内容按江苏省教育厅规定填写。
4、“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有关本科生的就业政策。
六、联系方式
地 址:淮安市长江西路111号
邮 编:223300
电 话:0517-83526555、83526999(兼传真)
网 址:http://www.hytc.edu.cn
E-mail:zsb@hytc.edu.cn
七、其他
本简章由淮阴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