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办理调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完善相关手续后,报万州区人力社保局办理调动手续。选聘教师按照岗位管理的有关规定,享受所聘任岗位的相应待遇。因故不能按期办理手续者可依次递补聘用。
十二、纪律要求
招考工作全程接受区纪委监督。严肃人事纪律和廉政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选聘资格并对有关人员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万州江南新区管委会、万州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江南中学61001608(办公室)、13896374433(朱老师)
区人社局事管科58232645、5823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