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1.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与考察结果,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并在河池人才网、河池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2.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年度招聘计划人数将拟聘人员名单及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审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招聘单位和聘用的工作人员按照《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发〔2010〕40号)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0778-2111615
监督电话:0778-2558785
2012年河池市公安系统互联网信息安全中心公开招聘职位计划表.xls
河池市公安系统互联网信息安全中心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上一页 [1] [2] [3] [4] [5] [6]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