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农村义教学校“特岗”教师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 〔2012〕2号)和《2012年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桂教师范[2012]45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做好我区2012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少量紧缺专业应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
2.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6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3. 已招聘为特岗教师的,在三年聘期内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思想品德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3.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资格审查
(一)现场资格复审
1.复审对象
复审的对象必须是通过自治区教育厅资格审查并在全国特岗招聘网公布无异议的应聘人员。
2.复审时间
2012年8月5日上午8时至下午18时。
3.复审地点:金城江区教育局(新建路106号)。
(1)四楼会议室:初中学科教师岗位。
(2)五楼会议室:小学学科教师岗位。
资格复审组的组长由区纪委监察局的人员担任,成员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区教育局的人员组成。
4.复审证件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专科毕业生,查验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所在学校盖有公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有关个人求职材料,对尚未领到毕业证、学位证的毕业生,可由就读学校出具相关证明。
(2)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查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毕业后参加教育教学实践证明等有关个人求职材料和所在单位鉴定材料等。
(3)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并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或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毕业生,除查验上述证件之外,还要查验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证等有效证明或实习支教学校证明等。
以上需查验的证件均为原件和复印件,复审后,原件退回本人,复印件及相关材料交区招聘复审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