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如果出现同一学科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应聘者的面试总分相同且需要加以区别的,除了符合本方案招聘条件第3条规定予以优先考虑之外,其他均以新的课题进行加试确定。
4.每一学科面试结束后,由主评委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五)评委组成
1.每个试场设专业备用评委15-20名,具人员由区教育局从本区教育系统中抽调相关教师组成。
2.各试场正式评委由面试工作领导小组正副组长于面试当日上午考生面试前从学科备用评委中公开抽签5-7名组成正式评委,其中设主评委1名,主评委由招聘领导小讨论确定。
3.正式评委自确定之时起至面试工作结束,一律不能与外界联系,手机等通讯工具交由工作人员代管。
(六)其它。严格实行身份验证制度。凡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经验证无误后方可参加面试。
五、体检
(一)确定体检人员。将面试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后,按设岗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2012年8月9日,由区卫生、教育、纪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已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到河池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部进行体检,标准按国家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的,由招聘领导小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其他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按自动弃权处理。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由组织体检单位联系到符合条件的上一级医院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体检结果。
六、考核
(一)考核办法:招聘考核小组根据应聘者就读学校推荐材料以及从业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从思想表现、学科成绩、实习成绩、获奖情况、发表作品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从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依次递补。
(二)考核时间:2012年8月10日-12日。
七、确定拟聘人员
拟招聘人员名单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面试及考核结果最终审定,并于2012年8月13日前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在全国特岗招聘网予以公布。
八、集中培训与考试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进行不少于12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组织专项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书,并对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给予认定教师资格。
(一)培训、考试时间:2012年8月23日—9月2日。
(二)培训、考试地点:金城江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