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签订聘用合同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按照公办教师的录用办法,与经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拟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由区教育局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招聘资格。
签订合同及报到时间:2012年9月3日。
十、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区政府办、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局、监察局领导为副组长,区人大、纪检、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教育等部门人员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面试工作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十一、监督工作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切实依法行政,依规招聘,特设立纪检监察组,由区纪委监察局选派专人对整个招聘工作过程进行现场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二、本招聘工作方案在全国特岗招聘网上公布,请报考河池市金城江区的应聘人员注意查询,不再另行通知。未尽事宜,请与金城江区教育局人事股联系,联系人:覃老师、卢老师,联系电话:0778-2281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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