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毕节地区人事局《关于印发<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的通知(毕署人字[2006]131号)精神,经威宁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会议决定,并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毕人社复[2012]385号文件批复(《关于威宁县电视台公开招聘新闻采编人员的批复》),2012年8月22日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威宁自治县公开面向社会考聘县电视台新闻采编人员8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考聘的工作原则及程序
公开考聘,严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聘用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监督、公开聘用等方式进行。按照制定考聘计划、发布考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核,确定拟聘用人员、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考聘名额及职位
本次公开考聘名额为:县电视台新闻采编人员8名。具体职位及专业见《威宁自治县公开考聘县电视台新闻采编人员职位一览表》(附后)。
三、考聘对象的基本条件及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无违法违纪记录,志愿到威宁县电视台从事宣传工作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全面扎实的学科理论知识,具备考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4、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家庭精神病史,符合考聘岗位体检标准要求;
5、考聘岗位职责要求的其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