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具体条件及对象
1、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3、限威宁户籍;
4、具有新闻采编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5、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予报名:
(1)在校期间或工作期间曾受过纪律处分的;
(2)曾受过治安处罚或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4)不能按照考聘程序及时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学籍档案和户籍证明的;
(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6)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正式人员(含特岗教师)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所需材料
(一)报名表;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专业技术职称的还要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近期正面2寸免冠照片5张;
(五)从事新闻采编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六)未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及其它违纪违法证明。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9月2日至2012年9月4日;
报名地点:威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
六、考聘方式
每个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之比不低于2:1,即每个职位考聘人数按不低于2:1开考和聘用。报名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计划聘用人数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计划聘用人数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计划聘用人数被取消的,报考该职位考生可由本人申请并按报考条件改报其他职位。
考试分为基础和业务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试和面试三部分,三部分考试折算后总分100分。
1、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准考证由县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作,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业务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专业业务知识占60%。
2、专业技能考试
专业技能考试时间及地点待定。专业技能考试分两类:报考采编人员职位的参加采编人员的专业技能考试;报考摄像人员职位的参加摄像人员专业技能考试,技能测试方法待定。
3、面试
面试由用人单位在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下自行组织,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在招聘计划数1:1.5比例确定。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