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总成绩计算
招聘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占50%,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占20%,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占30%。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字。
七、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及考生总成绩排列,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国家《2010年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聘用
(一)测试结束后,经体检、审核合格人员,采编人员职位总分前两名和摄像人员职位总分前六名者列为考核对象,同一职位末位总分并列时并列人员需重新进行测试。经过组织考核后,合格者作为拟聘对象,并由县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人民政府网站、电视、报纸等媒体及政务公开栏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反映的,根据相关规定按职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和增员审批,签订聘用合同并经人事部门鉴证。一经聘用,五年内不准调离原聘用单位。
(二)聘用人员由各考聘单位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人员全部纳入事业编制,由县财政统一拔付工资,新聘人员的社会保险事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九、纪律监督
考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名条件、公开考聘程序、公开考聘“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若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威宁自治县公开考聘县电视台新闻采编人员职位一览表
单位 职位序号 职位名称 考聘人数 学历 专业 户籍 其它报考条件
威宁自治县电视台 01 采编人员 2 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 不限 威宁户籍 具有新闻采编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02 摄像人员 6
编制部门审查意见(章): 人社部门审查意见(章):
2012 年 月 日 2012 年 月 日
201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