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或被行政机关辞退开除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进行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5、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6、在2009年-2011年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7、本市在职在岗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其它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8月3日至10日为报名时间。应聘人员填写《大冶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并进行资格初审。 8月 15日至 17日发放准考证。具体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3:00—5:30,周六、周日不休息。(关于招聘各环节的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请及时关注大冶人事人才网、大冶劳动保障网)
2、报名及准考证发放地点:
大冶市人事考试院(大冶市区湖滨路原人事局大楼四楼,电话:0714—3162506)。
3、报名材料:
(1)《大冶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考生可在大冶人事人才网上下载);
(2)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
(3)与应聘岗位要求相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本人学历证(2012年应届毕业生可持所在院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学位证、身份证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职业(执业、从业)资格证,或报考执业、从业资格准考证等相关证件;
(4)我市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原招录时的报到证、服务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我市公安协警报考市公安局文职人员的,需提供市公安局出具的相关证明;
(5)已婚者应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的计生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