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报名收费:
根据物价部门相关规定,本次招考每位考生收报名费120元。
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要准确填写报考单位、岗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具体单位、岗位详见附表)。笔试后按各自岗位总数1:3的比例确定各自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
2、本次报考资格的复查工作在笔试成绩出来后、面试考试前进行。考生报名时要认真查看岗位资格条件并保证本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有效性,同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名承诺。如考生提供的学历、年龄及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虚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如在复查及考核过程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即取消其面试或录用资格,并登记在案。
3、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和各类在考的资格证书必须在试用期满前提供,否则,不予正式录用。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开考条件:报名人数达到岗位应招聘人员1:3的比例方可开考。凡报名合格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可视实际情况进行计划调剂,调剂后仍达不到招考比例的,不予开考。
1、笔试内容:考试科目详见《大冶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一览表》)。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成绩按50%计入总分。
2、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在大冶人事人才网上公布成绩。
笔试加分条件
1、我市农村二女绝育户及放弃二孩生育指标的独女户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根据市委冶发[2010]7号文件精神);
2、我市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笔试加 5分(其中面向支教生专项招聘的岗位除外);
3、硕士研究生笔试加5分;
4、我市公安协警报考市公安文职人员的每工作满1年,笔试加1分,最高加分不超过3分;
5、博士研究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程序;
同一报考人员笔试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