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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江苏省靖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

来源:江苏人事考试网 2012-7-20 10:11:22

 

(三)公共科目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备基本知识与能力,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范围以《靖江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为参考。考试大纲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布。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定于2012年8月18日,具体考试科目、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在指定网站公布。

(四)专业科目加试和实绩评价

需要进行专业科目加试的岗位见《岗位计划表(一)》,加试内容以《靖江市 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为参考。专业科目加试满分为100分,专业加试的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岗位见《岗位计划表(二)》,招聘的大学生村官须对其进行工作实绩评价,具体的评价办法由市委组织部另行制定。实绩评价满分为100分。考生专业科目加试成绩、评价结果在指定网站公布。

(五)资格复核

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加试、实绩评价结束后,根据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及实绩评价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同分跟进)。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对参加面试的考生,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报考资格 复核。届时,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交验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生源地证明)、学生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已使用,需同时提供录用方同意报考的证明)、人才流动机构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委培生、定向生、联办生还须提供委培或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 考证明)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须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证明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或资格复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加试及实绩评价总分(无专 业加试及实绩评价要求的岗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人员。资格复核时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

(六)面试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每位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宣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面试成绩在指定网站公布。

(七)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无专业加试要求的岗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 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合成成绩;有专业加试的岗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0%、专业加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合成成绩;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35%、面试成绩占35%、实绩评价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合成成绩。考生合成成绩保留 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考生的合成成绩在指定网站公布。

(八)体检

根据考生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合成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并在指定网站上公布。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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