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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江苏省靖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

来源:江苏人事考试网 2012-7-20 10:11:22

 

(九)考核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按照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

(十)公示与公开选岗、聘用审批

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加试、实绩评价、面试、体检、考 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办理试用、聘用手续。其中,面向大学生村官 招聘的岗位,由市组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拟聘人员的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公开选岗。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在考核、聘用审批阶段因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考核、聘用资格或考核结果不合格、考生主动放弃聘用资格而出现的缺额,可在聘用审批结束前,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本次招聘工作于9月底前结束。

四、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考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靖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23-89181511(中共靖江市委组织部)、0523—84821562(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0523—89181616(靖江市纪委、监察局)

指定网站:

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jhrss.gov.cn

靖江人才网:http://www.jjrc.net

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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