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待遇条件
1.提供科研启动费250万元,同时,在其来院工作后的前3年内,其自主争取到的院外科研经费,将给予50%的经费匹配,最高的匹配经费可达100万元。
2.连续在院工作和在有职工住房房源的情况下,可免费住用12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8年,同时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费20万元。来院连续工作8年后,其住房可归其所有。
如连续在院工作、不需院安排住房的,则每年给予住房补助费20万元,连续补助8年,同时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费20万元。
3.可以在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享受"江苏特聘教授"的同额奖金,即在享受相应岗位薪酬待遇的基础上增加年奖金12万元;涉及岗位编制和专业技术职务职数限制的,可根据需要增加岗位编制;从海外引进的优秀科学家,可以根据本人条件,直接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4.在科研条件配备、团队建设等工作条件方面优先给予满足和大力支持。可提供不低于200平方米的实验室,资助200万元的仪器设备费。同时,大力协助其解决配偶的工作安排、子女入学等问题。
二、优秀学科带头人招聘条件及相关待遇
(一)招聘条件
1.面向国内公开招聘的优秀学科带头人基本条件
具有研究员或同等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在领导科研团队开展科技创新工作等方面有良好的经历和业绩,能够承担学科带头人重任、并在国内形成明显的学科优势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
2.面向国(境)外公开招聘的优秀学科带头人基本条件
具有一定工作经历和良好的科研业绩,且具有国(境)外大学博士学位,能够立即承担学科带头人重任、并在国内形成明显学科优势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
(二)待遇条件
1.提供科研启动费50万元,此外在其来院工作后的前3年内,其自主争取到的院外科研经费将给予50%的经费匹配,最高的匹配经费可达50万元。
2.给予住房补助费50万元和一次性安家补助费10万元。在有职工住房房源情况下,可按市场价优先购买院职工住房。
3.可以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享受同层次学科带头人的岗位津贴;涉及岗位编制和专业技术职务职数限制的,可增加岗位编制;从国外引进的优秀学科带头人,可以根据本人条件,直接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4.在科研条件配备、团队建设等工作条件方面优先给予支持。同时,大力协助其解决配偶的工作安排、子女入学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