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考试费每人50元。
(三)笔试
1、笔试时间:6月30日8:30至11:00;
2、笔试地点:沈阳市旅游学校(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80号)。
3、笔试满分为100分,根据考试成绩商省人社厅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4、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审查、面试
资格审查工作由省教育厅指导用人单位共同进行。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者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认证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2012年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者,将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由省教育厅会同用人单位组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笔试和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5:5。
(五)体检
由省教育厅会同用人单位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按笔试、面试权重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体检操作手册组织实施。具体体检医院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视情况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