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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凉山州雷波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凉山州人事考试网 2012-10-22 10:58:13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我县将于2012年11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雷波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作人员1名;雷波县水务局永盛水利水保站工作人员1名;雷波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雷波县农业气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雷波县畜牧局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5名;雷波县城乡规划建设与住房保障局技术服务中心工作人员3名;雷波县乡镇卫生院30名(其中汉族13名,少数民族17名);雷波县乡镇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30名(不限专业20名,其中汉族8名,少数民族12名;会计专业10名,其中汉族5名,少数民族5名)。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资格条件及岗位等详细情况见《凉山州雷波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即1994年10月28日以前至1977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的)未就业的人员。

4、符合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的;

4、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人员的;

5、近三年内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本次公开考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进行资格初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名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及聘用资格。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10月22日至28日。

2.报名地点: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报名手续:报名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符合报考条件者须提交近期1寸标准照片3张,到报名地点领取并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笔试考试费用。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并按照本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规定的报考条件报名。

2.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每名报考者只准填报一个岗位。

4.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加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0.00元的标准收取,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费按每人80.00元的标准收取。

(五)领取准考证: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12年10月31日—11月1日到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8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整该岗位招聘名额,报考乡镇卫生院的其他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调整为临床医学专业和护理专业,报考乡镇综合服务中心会计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调整为乡镇综合服务中心其他岗位。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共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卷面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50%;专业科目为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报考不限专业岗位的为相关业务综合知识,卷面分为100分,占笔试成绩的50%。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10月22日至28日。

2.报名地点: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报名手续:报名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符合报考条件者须提交近期1寸标准照片3张,到报名地点领取并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笔试考试费用。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并按照本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规定的报考条件报名。

2.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每名报考者只准填报一个岗位。

4.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加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0.00元的标准收取,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费按每人80.00元的标准收取。

(五)领取准考证: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12年10月31日—11月1日到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8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整该岗位招聘名额,报考乡镇卫生院的其他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调整为临床医学专业和护理专业,报考乡镇综合服务中心会计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调整为乡镇综合服务中心其他岗位。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共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卷面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50%;专业科目为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报考不限专业岗位的为相关业务综合知识,卷面分为100分,占笔试成绩的50%。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10月22日至28日。

2.报名地点: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报名手续:报名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符合报考条件者须提交近期1寸标准照片3张,到报名地点领取并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笔试考试费用。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并按照本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规定的报考条件报名。

2.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每名报考者只准填报一个岗位。

4.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加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0.00元的标准收取,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费按每人80.00元的标准收取。

(五)领取准考证: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12年10月31日—11月1日到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8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整该岗位招聘名额,报考乡镇卫生院的其他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调整为临床医学专业和护理专业,报考乡镇综合服务中心会计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调整为乡镇综合服务中心其他岗位。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共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卷面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50%;专业科目为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报考不限专业岗位的为相关业务综合知识,卷面分为100分,占笔试成绩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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