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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2012年基层公务员考选市直机关简章

来源:高校毕业生就业网 2012-7-6 12:29:48

 

(二)考察

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各用人单位进行考察。要到人选所在单位深入考察了解,形成考察材料。采取考察预告、个别谈话等方式,重点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真实客观地反映人选的实际情况。考察结果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

五、录取审批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取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委托有关单位、区(市)组织人事部门调查核实,提出意见;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取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并在规定期限内报到;对反映有影响录取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取,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取。

被录取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相应职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取,仍回原单位工作。

考试成绩、录取结果等,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qdhrss.gov.cn)等相关网站进行公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85912079、15698110178

(职位报考条件、资格初审情况,请咨询各招考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

报名、考务咨询电话:15588683585

监督电话:15698110179

举报通讯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11号青岛市委组织部公开选拔工作举报中心

邮政编码:266071 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

2012年青岛市从基层公务员中考选市直机关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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