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迁出地的户籍证明和户口迁移证)、毕业证、英语等级证、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本科毕业生还须携带学位证。已就业的人员还需携带现工作单位介绍信(区外在职教师加盖县区教育局公章)。
在本区公办学校临时代课教龄满1年的临时代课教师,报名时由所在学校校长相随,携带学校(中心校)校长签名的推荐书、学校(中心校)全套工资花名表原件以及其他报名所要求的证件。
所有证件须原件和复印件。
3、资格审查
考生要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区人事局、教育局将组织专人对所有进入资格复审者的携带材料逐一进行严格的审查,本区公办学校满1年的临时代课教师在初审后要留工资原件进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考生提供的的报名材料有出入,可随时取消资格。
4、缴费
缴费标准执行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晋价费字[2000]166号、[2003]9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即:报考人员每人缴纳报名费10元,公共科目考务费40元,学科专业知识考务费40元。
5、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要求认真如实提交个人信息,并对提交的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报名表格一律由本人填写,同时现场数码照相。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笔试、面试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考人的姓名须与身份证姓名一致,否则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笔试
1、笔试内容:专业知识和公共理论。专业知识包括招聘学科岗位所对应学科知识;公共理论包括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综合(含教师职业道德、新课程理论)。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专业知识和公共理论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