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2〕69号)和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文件精神,曲靖市环境监测站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2012年曲靖市环境监测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阳开府担任,副组长由袁新华、温绍达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境监测站,负责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余海胜担任。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通过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用。
三、招聘岗位和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曲靖市环境监测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24日及以后出生);
4.应往届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有学位证书;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