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硕士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由现场抽签决定顺序号,面试开考前15分钟不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该岗位面试正常进行。若为等额面试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进入体检拟录用人员。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总分100分。包括综合素质测试和专业测试两部分,综合素质测试占40分,专业测试占60分。综合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素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应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由7名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为面试最后得分,得分当场公布。
5.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即[(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2.5]×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面试工作方案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由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现场录像,并保存至招聘工作结束。
七、聘用办法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2﹞69号)文件中有关优先录用的规定执行;若上述条件相同,按照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以笔试成绩专业知识得分高的考生进入体检;若再相同则重新组织成绩并列者面试。体检标准参照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卫生局联发的《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曲市人〔2010〕26号文件)执行,由用人单位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三)考核
由市环境监测站组织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重点考核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情况。
(四)公示
体检和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聘)用人员,由市环境监测站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录(聘)用人员审批表》上报市环保局审核,审核后确定拟录(聘)用人员,在曲靖党建网、曲靖人事人才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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