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能测评、体检及考察工作由各县(区)、市直各招录单位组织实施,三项工作的实施顺序从2012年起明确为先进行体能测评、再进行体检、最后进行考察。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出现不合格的情形,只在初次出现不合格人员的阶段一次性递补人员。
五、公示和录用
(一)公示。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将按照管理权限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录用。公示期满后,按管理权限办理录用手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录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约定解除,否则取消其录用资格。录用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处5年禁考的处罚。
六、纪律要求
(一)请报考者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二)为方便联系,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保持网上确认时的手机号码不变,并保持手机畅通,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各县(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招考部门。
(三)资格复审结束后,市上将确定面试日程安排表(具体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届时将在《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lincang.gov.cn)和使用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考生,请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及时登录关注。
七、咨询电话
以下电话区号统一为(0883)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2127617
市人社局考试录用与培训教育科:2128062
(一)市直招考单位(含省管单位)
市委宣传部2126791 市委老干部局2122319
市委党史研究室2130930 市妇联2122295
市政府办公室2122085 市政协办公室2135744
、